夫妻俩深夜电捕鱼
双双落入法网
电捕鱼不仅会严重破坏
水域生态和渔业资源
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早已被明令禁止
但有人为牟取私利
仍偷偷实施非法电捕鱼活动
11月上旬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罗泾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
荻泾河内经常有塑料小船出没
疑似是在非法电捕鱼
通过调阅河岸边的公共视频
民警发现夜间确有
一艘小船经常在河面上穿梭
形迹十分可疑
经蹲点守候伏击
民警成功抓获
捕鱼归来的黄某夫妇
当场缴获捕鱼船一艘
电鱼工具若干
渔获物80余公斤
两人到案后交代:今年下半年以来,两人曾多次驾船在荻泾河内使用电瓶捕鱼,并贩鱼牟利,盈利近万元。
目前,黄某夫妻二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被宝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的刑事强制措施。
采用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方式捕鱼,会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特别是对水域内的渔业资源造成毁灭性打击,还会对水域内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广大市民若发现违法捕捞行为,也可以及时向市民热线12345或警方举报。
来源: 警民直通车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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