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的律师说强制执行水太深,他不愿意做?

被推送了这个问题,一看,问题居然是2018年发布的,现在还在推送,说明不少人在狠狠的关注。

回答前将所有的回答均看了一波,简单地说,有几个派别:1、认为律师无用,其能办的事情当事人均能办;2、部分提出了一些解决之道; 3、只是具体承办人(含部分法官或律师)不懂执行,从而导致无法推进。

就执行而言,个人认为相较于其他领域律师而言,可能多知晓一、二,尝试着解答一下为何会认为“水深、不愿做”。

一、关于法院常规执行流程

1、向被执行人发受理通知、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及附表

2、查看执行前是否保全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及是否具备处置条件。若能,则正常处置。若否,放下!

3、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开始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一般2次),其内容主要包括:银行、工商、房产、车辆、保险、支付宝、微信等。若有,则处置。

4、若网查后,显示无,申请人又没有线索,不好意思,将被执行人限高、失信后就终本、归档了。

5、然后,下一个……

你懂的。。你的案子就成功进入档案室存放起来了

为什么我的律师说强制执行水太深,他不愿意做?

二、关于查控系统的BUG

网络查控系统由执行局掌握,其查控范围涵盖了银行、房屋、土地、证券、工商、婚姻、保险、船舶,并且针对银行现金部分,大部分均支持线上划扣,但是债权人万万不可过度依赖于查控系统。

1、其只能查询发起查控那一刻的财产情况,针对之前和之后发生的或者已经转移了的,都会显示无。

2、目前查控系统除了银行外,针对其他动产、不动产不支持跨省域直接查询,若需查询,需由执行法院向其他省域法院发委托调查函或协查函。

3、法院每次操作查控系统时均需录入对应案号,即不可以用本案案号查询其他案件的当事人情况。案件终本后,无法直接录入、不能再次发起查询,若再次发起查询,只能重新恢复执行后才能查,而恢复执行,你懂的?!

4、查控系统实际未能覆盖所有银行,目前支持的银行大约200家。所以,债务人可能出现跨省、异地重新开户收款后进行销户以规避执行。

5、法院发起银行查控、查询不是直接向人民银行,而是批量向银行发送协查,所以,承办人可能会出现查询信息缺失。

6、目前社保、保险、公积金网络查控信息并不准确,建议通过其他平台核验后通过调查令查询。

7、查控系统无法直接查询离婚档案、户籍关联信息。

。。。。。。。

总之,过分依赖查控系统,可能最好只会等到一句话——没查到财产,案件要终本!

客观而言,大部分人认为执行案件难、没有突破口系因对执行案件认识本身、或不够了解执行程序和执行方式、突破路径所致。

三、介绍几个常规的、又容易被忽视的查找线索的方式

(一)手机号的妙用

1、手机号(靓号)本身可以评估、拍卖。

2、通过支付宝“转账”功能、12368、12123等政务平台找回密码功能、现场充值话费……,可以核验该手机号是否为本人手机号或其他机主姓名。

3、通过企查查,以手机号作为检索关键词,可以检索出与该手机号相关联的人和企业。该关联人和关联企业极有可能就是老赖逃避执行、放置、接收财产的主体。

4、可通过手机号我们自己的手机号,添加该手机号的微信、抖音等社交软件,了解老赖的最新现状。 ——根据现有的大数据推送规则,将老赖的号码存储进手机后,大数据会再社交软件上自动推送该主体的动态信息。

5、通过手机和身份证号码结合社保、公积金、保险、证券等政务或官方平台,可以验证老赖是否存在或曾经存在上述财产。

6、手机号具有实名认证信息,通信机构保存的认证信息内容通常会有住址或地址,该地址可能为老赖的经常居住地或财产线索。

7、电视机网络往往以手机号绑定,可进一步提供调查思路。

。。。。。。。。

(2)电子邮箱的妙用

1、邮箱可以查出被执行人更多关联信息。具体如打开企查查或天眼查,以该邮箱作为检索关键词,可能弹出的信息不仅仅只有被执行人一家公司,还包含了其他主体,其他主体即为关联主体。此种方式可以有效避免通过以“股东、高管名字”方式进行关联产生的漏洞。

2、邮箱可能是被执行人注册支付宝的账户。

3、在处理营利法人的执行案件中,人格否认为执行突破路径之一,而证明人格否认需要证明存在人员、场所、业务等发生混同,不同主体使用同一邮箱系证据之一。

4、债务发生后,被执行人为了防止被找到踪迹,可能会更换手机号码,但是可能会留下使用的邮箱。即,可以尝试直接通过该邮箱运用百度搜索,若找到某一公司信息下留下了此邮箱,则该公司极可能为其目前工作单位。

(3)、现场调查

1、对自然人和营利法人,穿着平常以洽谈业务、寻亲访友名义与其周围邻居聊也能发现部分信息。

2、如果是营利法人,现场发现同一个地方挂了两块牌子,朋友,那是“公司人格混同”的标志哇。你得读懂这些信息。

。。。。。。如此种种,我们说执行难,这些线索我们真的去一一核实了吗。

四、关于调查

很遗憾,我国公民本身不具有调查取证权,律师也不完全具有调查取证权。要做好执行,切身体会就是要需要承办律师把自己打造成为“法官的金牌助手”,如此一次,很多事情都可以一一解决

比如:执行案件中如下事项均为重点调查事项

1、银行流水、支付宝流水、微信流水。流水最能反映被执行人的生活状态、躲债方式。但是,法官会主动去调流水吗?当事人能调流水吗?不会,只能承办律师去调取。

2、户籍信息。执行阶段是允许调取被执行人的关联户籍信息的,大部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对象就是户籍关联人,结合流水就可以查证一些事项。

3、有限电视、水电开户、缴费记录。不管如何,被执行人他也的生活、也的看电视吧。去把这些调取一遍也会有意外的发现。

。。。。。。。

五、关于扩大执行主体的方式

1、通过变更、追加大概有20种,具体可以百度最高院关于变更、追加当事人的规定,不赘述。

2、还可以另诉。

如:(1)发现对方离婚转移财产——撤销权

(2)发现同意场地两个牌子——人格混同

(3)发现没有出资——加诉股东出资到期

(4)发现验资后抽逃资金——抽逃出资

……..

六、借助行政、刑事手段打击

1、查税务资料后,对比工商年报资料、贷款资料,发现其可能涉嫌逃税——举报、控告。

2、现场查看后,发现工厂未办证——违法建筑举报

3、现场查看后,发现可能涉及污染环境——环保举报

4、、发现现场地址与登记地址不符——工商登记举报

……..

一个案件而言,最怕的就是你的承办人放弃了。只要不放弃,充分运用执行规则、执行程序,一个案子没那么容易彻底死掉。

答主收到些回馈称,看了这些内容,有了思路,但是具体落实,发现还是有不明白的地方。

这是正常现象,一个具体规则的实施、落地操作哪里是看一篇短文,听答主絮絮叨叨一遍就可以完全实现的。

就财产线索调查这一块的内容,实际上法院的“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已经帮我们提供了基础思路了。

调取涵盖的具体范围可包括银行、船舶、工商档案、不动产(房屋、土地、林地)、车辆、证券、互联网银行(微信、支付宝、京东等)、婚姻登记信息、暂住人员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水电气登记信息、保险信息、社保信息、公积金信息等等

这其中不少信息,需要调查令的辅助,才能获得。

调取到了这些信息(资料)后,我们会将调取的资料、结合案件情况,进一步分析、判断,确定最终处理思路。

我们建立的执行团队可单独就财产调查进行落地实施,并给出具体处理方案,将执行阶段的“查控”落到实处。

看官都看到这里了,不点赞、关注一下就可惜了,万一找不到我了可咋整。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8-28 02:57
下一篇 2023-08-2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