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发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打破霸王条款减少行业不公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甘敏 通讯员 李远哲)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由自治区住建厅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共同编制的《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发布。该范本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房屋装饰装修行业不公平现象和纠纷案件有望减少。

装修合同范本设置了施工内容、合同造价、承包方式和工期,明确了消费者和施工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材料供应方式、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对竣工验收标准和保修条件、质量标准和违约责任作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发生矛盾纠纷的第一建议调解机构组织。

在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方面,装修合同范本明确:施工方限期内未开工的,业主可解除合同;施工方无正当理由延误工期超过限制时间的(由双方约定),业主有权解除合同;装修过程可根据进度分期付款;因施工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同时,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出现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在对施工方权益保护方面,装修合同范本明确:业主应在开工前3日为施工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在装修中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同时,业主不得与施工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施工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因业主未履行合同约定责任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以及业主负责供应的材料未能保证施工需要等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

据了解,由于市场上的装修合同条款往往由施工方提供,权责不清晰,带有偏向性,加上对法律法规和装修技术标准不了解等原因,消费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在质量、工期、成本等问题上纠纷不断。由政府部门出台装修合同范本更能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条款更加公平公正,打破以往装修合同由施工方提供的不公平,有利于规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行业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自治区住建厅将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共同针对家居装饰装修行业开展装修合同范本的推广应用进行指导,督促企业增强经营自律意识,并将打造行政部门监管、行业协会自律、装修企业负责“三位一体”的行业监管治理格局以及“行业标准、维权保护”双重保障的消费者保护模式,推动广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更加公平公正、规范诚信。

同时,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将在装修合同范本的基础上,联合业内龙头企业制订推行《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企业诚信自律公约》《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全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名录,供消费者查询参考。

目前,《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可在广西建设网(

http://www.gxcic.net/default.aspx)和广西建筑装饰网(http://www.gxzs.cn)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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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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