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6-033号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6年3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易仁涛先生、曾磊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同时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关于2016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16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6-034号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6年3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龚明山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6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认为:

1、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分别购买保本型及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2、公司本次向强视传媒提供借款补充其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其快速发展。公司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强视传媒收取资金占用费,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审议上述事项,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该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号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16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告、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关于关于2016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16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办理登记手续。相关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27-87115482 传真:027-87115487

4、邮箱:fwq_whdb@126.com

4、联系人:方玮琦

5、邮编:430070

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6-036号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合计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包括公司关联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向蒋立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910,265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每股发行价格为20.06元,募集资金总额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50万元后,已全部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外,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共计9,352,782.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5,147,217.3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27日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3090004号)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承销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16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6年3月1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850.00万元,可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余额为52,664.72万元(不含利息)。各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上述募集资金可投入金额与募集前项目拟投资金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发行费用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2、本次募集资金可投入金额少于募集前项目拟投资金额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为5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递减。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拟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有资金拟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自有资金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安排相关人员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计划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虽然存在因公司购买关联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推出的理财产品而形成关联交易的可能,但鉴于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上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理财产品。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经营效益,符合道博股份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分别购买保本型及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6-037号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的公告

●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视传媒”)经营发展过程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在2016年度向强视传媒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滚动发展资金。

● 向强视传媒提供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支持强视传媒快速发展,本次公司向强视传媒提供借款,将有利于其做大做强。

● 本次向强视传媒提供借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为满足强视传媒经营发展过程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在2016年度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滚动发展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强视传媒提供借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对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计委员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强视传媒提供借款,有利于其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借款事项主要内容

(一)借款对象:强视传媒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公司将根据强视传媒的实际经营需求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滚动发展资金。

(三)借款的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借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五)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强视传媒流动资金。

三、借款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强视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游建鸣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0日

住 所: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7-007-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艺人经纪。

2、公司持有强视传媒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强视传媒总资产77,404.07万元,净资产 39,898.9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619.13万元,净利润8,890.3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借款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支持强视传媒快速发展,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滚动发展资金,解决其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其做大做强。强视传媒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该公司的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本次借款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16 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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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8-21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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