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分享:定作合同(编号0424)

定作合同

合同编号:

定作人:签订地点:

承揽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定作物名 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不够可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

名称

牌号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计量

单位

用料

数量

质量

单价

金额

(注:空格不够可另接)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八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定作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 定作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 定作人在年月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元。

第十三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四条 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元。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定 作 人

承 揽 人

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证机关(章)

日期: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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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8-18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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