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口普法|劳动合同到期未续 继续工作有隐患吗?

黄河口普法|劳动合同到期未续 继续工作有隐患吗?

爱东营讯书面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凭证。今天我们通过普法案例来学习一下,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跟劳动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会产生哪些隐患?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张某入职某餐饮公司从事食堂相关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的书面劳动合同。2020年9月合同到期后,张某继续在餐饮公司工作,但公司未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为此,2021年5月张某提出仲裁。张某申请餐饮公司支付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5000元。

庭审中,餐饮公司认可2020年9月合同到期后未再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其认为张某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视为已经自动续订劳动合同,不应再支付张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处理结果】

被申请人某餐饮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张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5000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下继续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五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下继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本案中,虽然公司与张某签订了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的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到期后,公司未再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支付张某二倍工资差额。

【典型意义】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告知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认为用人单位继续与其按原劳动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天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一项义务。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而未续签劳动合同,属于“过期合同”。所谓“过期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尽管事实劳动关系在建立形式上存在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司法实践中,法院与仲裁机构在裁判中一般支持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法定义务,如没有签订应当支付两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同时也是缴纳社会保险、认定工伤、退休审批等有效凭证,对于劳动者至关重要。结合司法实践,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应使用二倍工资的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1个月宽限期,即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1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

(记者 徐垒垒)

第七十三期供稿单位: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8-14 10:54
下一篇 2023-08-14 11:0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