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专访 | 以专业化法律服务 践行新发展理念——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乐敏

随着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国建筑业也进入了新阶段。房地产业发展趋缓,建筑业面临增速下降、成本上升、回款困难、PPP高风险等挑战。企业资不抵债、申请破产的情况增多。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做工作报告时指出,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体现。

独家专访 | 以专业化法律服务 践行新发展理念——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乐敏

破产重整制度如何合理运用于实际案例成为亟需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作为浙江省率先进入建筑破产领域的专业律所——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近年来,聚焦建筑企业的破产管理,在实践中探索出“清算式重整”“引入共益债务资金”的创新思路,深刻践行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效应的双赢之路,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内涵,给整个浙江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带来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近日,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乐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专业是律所的核心竞争力。”

有破有立 “清算式重整”首创新模式

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地处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诸暨作为建筑百强县,拥有建筑房地产企业一千余家,注册资本超30亿元。然而自2015年起,诸暨不少知名建筑房地产企业出现债务危机,给该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冲击。为此,李乐敏迅速作出调整,将律所的法律服务范围从建筑房地产业务延伸到破产重组业务,并在当地率先成立了专业破产重组团队,将服务职能从破产管理前伸到经营危机化解,通过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和思考,探索并创新出一条分离式处置的破产重整新道路,成功地让多家企业走出困境,成为多地破产实践的模板。

2016年1月,浙江振越建设集团破产,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担任了破产管理人。当时,振越建设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有45个,所涉农民工一万余人。作为管理团队负责人,李乐敏意识到,简单的清算方式,将导致在建工程无法正常施工、上下游供应商经济受损、小业主利益不能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法兑付等严重后果,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必须要有新的模式!李乐敏即刻带领破产团队充开展考察和论证。通过分析,李乐敏认为,振越建设的施工壹级资质极具价值,而其资产基本已设定抵押,只有重整,才能提高清偿率,若能引入有实力的战略投资人,加强管理便能扭亏为盈。届此,“清算式重整”模式初具雏形。最后,振越建设“清算式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大会上表决通过。李乐敏带领团队通过参与破产企业服务、探索保护风险企业无形优质资产,为企业风险化解处置探索开辟了新路径。

面对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健全,建筑企业债务关系复杂的挑战,李乐敏总结:“施工企业具有特殊性,其合同关系、上下游关系复杂,导致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加之施工企业破产后,很多项目仍在保修期,尽管已经开始破产重整程序,任有一些在建项目,若按照破产法传统意义上的重整是很难实现的。而新模式本质上是资债剥离,将不具有重整价值的资产剥离处理,债务处理掉,保护企业剩余价值。”

价值延续 “引入共益债务资金”解困重生

在“清算式重整”模式的成功运用后,李乐敏并未止步于此。他清楚的认识到,在破产重组的实践过程中仍有需要优化的做法。为此,他不断深化总结经验,面对一个个案例,以专业化的思考,积极探索新路径,使一批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成功实现破产重整,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妥善处理因企业破产而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

2017年11月,诸暨八达旺庄项目面临停滞,购房户交房没有希望、农民工工资没有着落。面对没有投资人愿意接手的烂尾楼,李乐敏创新思路,提出引入共益债务资金来启动项目的重建。很快项目复工,购房户的合法利益将得到保障,同时也解决了前期工程施工中拖欠的众多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开创了绍兴地区房企重整模式的先河。

2018年,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又以管理人的身份让“雅迪纤维”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完成了资产拍卖、职工安置。在企业不停产不停业的状态下,完成了资产的处置与交付,让512名面临失业的职工新签了劳动合同,真正做到了“破产不停产,职工不下岗”。

对于这个创新模式,李乐敏表示,不仅仅适用于建筑企业,对于其他行业的破产重整企业,同样有参考价值。例如,在消防、环保等行业中具有产能的企业。通过优化的模式,对破产企业的价值保护,在企业内部重整后,能够使新投资人的风险降到最低,也确保企业在重组后能健康有序的发展。

未来可期 专业科研促进司法实践

迄今为止,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已成功办理破产案件40余件,由于在专业领域的突出成绩,律所近年来分别获得,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绍兴市著名律师事务所、绍兴市优秀专业律师事务所(建筑房地产)、绍兴市优秀专业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首届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理事单位等殊荣。

李乐敏个人也被聘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同时,作为浙江省建设工程领域争议评审专家,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绍兴市法学会建筑与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基于对民商事法律领域的深入研究和破产领域取得的优异业绩,李乐敏还积极投身破产法的学术研究,以及推动相关立法完善的工作中。

2017年,浙江振邦律所事务所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破产法研究中心达成合作共识,成为了浙江省唯一一家被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吸收为团体会员单位的律所,并先后承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研讨会、“《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同编》暨建设工程领域表见代理问题”研讨会、以物抵债·房企破产情境下以房抵债专题研讨会。

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和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国破产法、公司法的学习与研究,促进我国破产法、公司法的应用与实践,浙江振邦律所事务所于去年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设立了“中国人民大学振邦法学科研基金”。

今年7月,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的杭州分所即将成立。对于未来的发展,李乐敏说,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与中国人民大学深度合作,对建筑房地产破产领域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实践。与此同时,律所将开展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全过程跟踪服务的业务拓展,坚持专业化的道路,促进企业和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努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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