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我省律师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升我省律师和实习人员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技能水平,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省律协于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向无讼采购为期一年的网络培训课程,开放给全省律师和实习人员学习。合作开展至今,全省律师和实习人员踊跃参与,培训成效明显、反响良好。为延续前期培训效果,确保网络培训取得实效,根据全省律师和实习人员的使用需求和反馈建议,省律协在与无讼沟通升级课程内容及技术细节的基础上,确定与无讼开展下一年度网络培训课程合作,于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向全省律师和实习人员免费开放。
根据上一年度合作听课数据与评价反馈,在原有的政治教育、民商实务、新法解读、刑事辩护、建工房产、诉讼技巧、资本市场等类型课程的基础上,对培训课程的体系、类型和受众层级进行优化补充,新增公司业务、金融证券、网信前沿等类型课程。课程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有针对性。请全省各地律师和实习人员继续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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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课程
(2.21-2.25)无讼晚8点课程表
日期
主题
主讲人
2.22
周二
税务律师修炼第一步:行业化与专业化发展道路
郝龙航
大力税手创始人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牵头人
中翰税务集团联合创始人、合伙人
2.23
周三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六大高频疑难问题
陈志华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
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2.24
周四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犯罪案件:实务难点与辩护要点
雷天文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金融犯罪法律部主任
杭州市法学会犯罪学专业研究会理事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课程内容,我们在每期的课程中贴心为大家提炼了课程亮点,精彩内容,先睹为快!
未开通账号或未收到登录短信的律师、实习人员请及时联系所属市律协处理。
以下为本周课程具体安排,在无讼App平台开启新一周的学习之旅吧!周二(2月22日)
邀请嘉宾
郝龙航
大力税手创始人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牵头人
中翰税务集团联合创始人、合伙人
主题
税务律师修炼第一步:行业化与专业化发展道路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各行各业注入了活力,但同样也带来了挑战。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市场对律师多学科背景的要求越来越高,财税律师更是其中专精化的典型代表。所有经营主体都存在涉税业务的需求,其中会产生大量的商业纠纷。这就意味着对财税律师的展业服务需求潜力无法估量。
我国的税务律师刚处于起步阶段,且财税体制在不断地变化和更新之中,此外行业专业门槛较高,需要同时掌握专业会计、审计与财税知识,同时也面临着“四大”等税务服务机构的竞争压力,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
财税律师究竟应该如何走好专业化、行业化之路?本期公开课中,我们挑选由“大力税手”创始人郝龙航老师主讲的《青年律师涉税业务入门6讲》中的相关内容,限时开放观看,希望能够有所收获。
参与方式周三(2月23日)
邀请嘉宾
陈志华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
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主题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六大高频疑难问题
医疗纠纷处理起来有很大困难,实践中由于其复杂性和专业性,也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近几年国家对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了修订发布。《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打官司主要在打证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关系到案件的胜负。无讼此次诚约陈志华律师根据多年在医疗行业的工作经验,结合相关案例,从“病例复制及真实性认定”、“举证责任分配及争议”、“医疗过错认定极其标准”、“医学会鉴定和司法鉴定”、“死亡赔偿金计算及争议”、“缺陷出生案件审理难点”六大角度为大家专题解读在医疗纠纷案件中遇到的高频问题,旨在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参与方式周四(2月24日)
邀请嘉宾
雷天文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金融犯罪法律部主任
杭州市法学会犯罪学专业研究会理事
主题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犯罪案件:实务难点与辩护要点
信息披露制度构成了现代证券市场的核心内容,贯穿于证券发行、流通的全过程。随着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实施,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显得尤为重要。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犯罪,主要涉及《刑法》第160条欺诈发行证券罪,第161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229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三个法条四个罪名。如何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把握该类犯罪容易混淆、争议较大的问题,以及有效辩护等问题,是广大律师迫切需要学习的。
为此,无讼诚邀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犯罪法律部主任雷天文律师,围绕“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犯罪判例概况”、“绿大地公司虚假陈述案”、“证券虚假陈述犯罪司法实务难点”、“证券虚假陈述犯罪案件辩护要点”四大版块,为我们梳理分析证券虚假陈述犯罪案例,透视实务难点,明晰辩护要点;结合刑法、证券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着重针对事件“重大性”判断规则,证券虚假陈述犯罪的区分、追诉标准、关联犯罪辩护等多个方面问题展开讲授。
参与方式点击下方蓝色字体或者文末“阅读原文”查看网络培训相关通知
关于继续为全省律师、实习人员提供全年免费网络培训课程的通知
供稿 | 省律协、无讼
编辑、排版 | 锐铫
校对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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