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公告编号:2018-046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3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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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曹凤岗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包启发、王斐、徐经长、邓天林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王少平、陈明琼、李方辉、王若雷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武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裁徐军、总裁周志远、财务总监孙栋、风控总监萧飞、安全总监陈宁、副总裁张志刚、副总裁何海燕、副总裁王雨霏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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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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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鉴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施念清、邬文昊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施念清、邬文昊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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