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预告丨9月13日上午,半岛问法热线聚焦“物业纠纷”,两位律师等你来电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随着城市生活小区化的普及,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建设单位选聘物业,自己只能被迫接受?共有部分被出租业主毫不知情?不满意物业服务还必须缴费?不缴费物业就要停水停电?

9月13日上午9:30,半岛问法热线将准时上线。本期我们邀请了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联席合伙人施蕴涵律师和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扬律师,大家如果有物业方面的纠纷,不知如何解决,可拨打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和96663,两位律师会现场解答你的疑问,帮你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

案件回顾:某日晚,甲某将其所有的轿车停放在某小区外面,但该处为小区安放消防设施的位置,并非停车位。次日早上,甲某发现涉案车辆被小区外墙脱落的砖块砸中。甲某诉至法院要求A物业公司承担车辆维修费。A物业公司承认涉案车辆受损是小区外墙脱落的砖块砸中所致,并主张涉案外墙维修系由开发商负责,今年雨水较多已经开始进行维修,只是还没有维修到涉案外墙,且已经张贴相关警示标志。

法院裁判:法院认为,甲某违章停车具有一定过错,但A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外墙负有管理职责,虽然其已经张贴相关警示标志,但不足以充分证明其已对外墙尽到了日常维护、管理义务,对外墙脱落致车辆受损不存在任何过错,因此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酌情认定A物业公司承担70%的责任,甲某承担30%的责任。

律师说法: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负有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的义务,而小区外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日常管理维护属于物业服务的范畴。因此,如物业公司疏于对外墙的安全管理而造成业主财产损失,且又不能证明自身已履行维护管理职责的,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期问法律师

问法预告丨9月13日上午,半岛问法热线聚焦“物业纠纷”,两位律师等你来电

施蕴涵律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联席合伙人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民商事纠纷解决、行政法律事务

律师简介:施蕴涵律师,法学硕士,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联席合伙人。具有深厚的房地产专业理论功底和工作经验,熟悉房地产项目整个操作流程。曾担任房产置业、青啤地产、青岛市规划局、青岛市城市发展集团、华润置地(山东)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自从业以来,代理了数百件案件的起诉应诉工作,代理了几十件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

问法预告丨9月13日上午,半岛问法热线聚焦“物业纠纷”,两位律师等你来电

张扬律师: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劳动纠纷、民商事争议

律师简介:张扬律师于2013年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功底和工作经验,曾接受青岛市人大法制办委托,参与《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课题调研项目,并顺利完成课题结项。曾为胶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兰西村村庄搬迁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先后为青岛中铁祥丰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等等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的诉讼案件中最高标的达2.9亿元,具有丰富诉讼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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