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已成立,因被告人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
注意:
1、 只赔物质,以精神损失提诉讼的,不予受理
2、 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追缴或责令退赔 以这些起诉,不予受理
3、 申请国家赔偿, 国人员 侵犯 不予受理
附民原告人:1、自己名义 2、死亡或丧失能力 法代近亲属(以自己名义,有冲突) 3、未成年或限制能力 法代 代为 4、国家财产 受损单位没提 检可提
附民被告人:1、侵害人(包括未追究刑责) 2、监护人 继承人 3、自愿代为赔偿 4、同案犯在逃 不列被告 找到在提(已获足额赔偿除外)
提起时间:1、原则立案后 一审判决前 2、二审提 可调 不成 另诉(一审提了,二审可增加诉讼请求,比如2000变为3000 不是独立的)
审理程序:
7日立案 谁主张、谁举证 审限3+3(上级批准)
同一组织 一并审判 过分延迟可分开 确实有事可更换
当事人缺席 原告按撤诉 被告 民事部分缺席判决
调减:应当制作调解书 签收生效 及时履行可不作调解书,应作笔录 签名生效
被告无罪:民事调解 不成 一并判决(审查过,知道案件)
撤回公诉:民事调解 不成 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另行起诉(没审过,不知道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
刑事上诉 发现民事有误 刑二审 民再审
民事上诉 发现刑事有误刑再审 民一并再审,不在进行二审
期间与送达
期日是一个特定单位时间(时间点) 期限是一定期限内的时间(时间段)
期间的计算:
1、 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内
2、 3.15—4.15(有同日) 3.31—4.30(最后1日) 1.30—2.29(同日不在)
半个月等于15天,一个月不等于30天
3、 节假日顺延(羁押不适用) 4、邮寄时间为准 5、法定不包括路途
期间的重新计算:1、侦查发现新犯罪 2、补充侦查完毕移送 3、发回之日,改变管辖
期间不计入:1、精神病鉴定不计入,其他鉴定计入 2、查清身份之前不计入3、中止不计
期间的耽搁与恢复:不能抗拒或正当理由,障碍消除 5日内申请继续 法院决定准许
送达:1、直接送达:给人 家属 单位负责人 2、留置送达:拒收时才能适用(见证人或录像)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回执日期送达) 5、转交送达:有关部门转交(军人、服刑犯人等)
立案
1、 立案来源:知道犯罪嫌疑人 举报(外人) 控告(被害人) 报案(不知道犯嫌)
2、 立案程序:
1、 接收报案,不属于 自行移送 告知法律责任,保密 保障安全
2、 不限制人身、财产,用询问等方式核实
3、 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和技术侦查
4、 书面决定是否立案 不立案通知控告人
3、 立案监督:
控告人监督:1、复议 上级复核 2、申诉 3、自诉
检监督:1、对公安 2、自侦的:捕诉部门应当建议侦查部门立案或撤销 不采纳报检长决定
侦查的概述
侦查的司法控制模式
1、 审查
事前审查:影响权利之前要司法机关审批(逮捕要审批)
事后审查:对其的侵害,可寻求救济
2、 强行性侦查:需要接受事前审查的侦查行为 逮捕、羁押、搜查等
3、 任意性侦查措施:可侦查机关独立作出
侦查行为
1、 讯问犯嫌
讯问主体:2人以上
讯问地点:无羁押:其所在县市指定地点或犯嫌住处 2证(传唤+工作) 现场可1证口头 注明 已羁押:应当看守所内
讯问时间:拘传(犯嫌) 传唤(当事人) 12 24 间隔12 拘留逮捕:24小时内讯问
讯问方法:1、问是否有犯罪行为 应当如实回答 2、告知权利 3、无期、死刑应当全程录像,其他可以 4、检自侦讯问及监讯问,重要取证等应录音录像
讯问未成年女:应有女在场(在场即可)
2、 询问证人、被害人
询问主体:侦查人员
询问地点:现场 证人单位、住所或证人提出地点(出证),必要时到公检单位(不得另行指定)
询问方法:个别 告知如实作证 先尤其叙述 再提问 签名
3、 勘验、检查
主体:侦查人员 必要时专门知识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对象:检查:活的 勘验:死的
现场勘验:1、保护现场 通知公安2、持有证明文件3、2见证人 4、勘验笔录签字
5、重大案件现场 应录像
尸体检验:县以上公安批准 指定或聘请法医检验 (无需通知家属)
人身检查:犯嫌可强制 被害人不行 女身由女性或医师(深入)
侦查实验:公安负责人批准 禁止危险、有伤风化行为 其他人可参加
复验、复查:检可要求监、公复验复查,也可自行 请监公参加 必要时也可指派或聘请专门知识人参加
4、 搜查
对象:犯嫌 隐藏罪犯或证据的人 人身、住处、有关场所
程序:1、县以上公安负责人签发搜查证 检察院检长签发 有例外:紧急情况不用
2、应有本人或家属、邻居或见证人在场 女身由女性进行 无医师
3、签名,不签注明
法院可用侦查手段,但叫核实证据,没有侦查权,不能搜查
5、 查封、扣押、查询、冻结
程序:1、无需扣押证 侦察人 见证人 持有人签名 一式两份 2、不易保管 可拍变卖 3、与案件无关的 3日解除 4、不得重复,可轮候 5、冻结存款 6个月 证券 2年 6、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等证券,告知当事人一方(无近亲属)有权申请出售,所得价款继续冻结
6、 鉴定
1、 选定:公检指派或聘请 鉴定人只能是自然人
2、 鉴定意见:签名和机构盖章 不同意见,独立注明 鉴定当证据用,及时告知当事人
3、 重新鉴定:有问题
4、 补充鉴定:出现新的或遗漏
5、 鉴定期限:精神病鉴定不计入,其他计入
7、 辨认
主体:被害人 证人 犯嫌
程序:2名侦查人员(可补正) 单独进行,可由见证人
公安:7人 5物10照片必要时录像
检察院:7人5物 照片:人:10 物:5 应拍照,必要录像
辨认前应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
8、 技术侦查
公、国、检决定 公、国执行
适用范围(立案后):
1、 公安:国恐黑毒品 严重危害社会的案件
2、 检:利用职权侵犯人身的
3、 追捕被通缉或批准逮捕的在逃的
申请与批准:
1、 公:地市级以上批准
2、 检:地市级以上公办手续,交侦查部门执行,通知检
3、 3个月有效,可以延长,每次三个月
4、 只要变更种类和对象,就要从新办理批准手续
秘密侦查措施的适用:1、隐匿身份2、控制下交付
机会提供(未来犯罪的) 犯意诱发(不犯罪被犯)
证据使用:1、必须核实,可以庭外核实 2、庭外合适,可以让公诉人、侦查人员、辩护律师到场,由保密义务 监察机关交技术调查
9、 通缉
决定:公检 发布:公安
对象:应当逮捕在逃的 已被捕逃的
发布范围:自己或有权上级决定
侦查终结与羁押期限
终结条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法律手续完备
侦查后起诉:1、公安制作起诉意见书 经县以上公安批准,一并移送,同时告知犯嫌辩护(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存档) 2、撤销,不追究的,发给释放证明,通知检即可
辩护意见:律师提书面的应当附卷 终结前,犯嫌提无罪或最轻,辩护律师提无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侦查机关应当予以核实
侦查羁押期限→从逮捕点起算
2+1(复杂,上一级检批准)+2(交集流广,省级检批)+2(10年以上,省级检批)+x(全国人大常委会批)
期限计算:1、发现新罪 重新计算 2、查清身份起算
补充侦查
审查批捕阶段:不批准,说明理由 需要补充侦查,告知公安机关
审查起诉阶段:可退回(原则) 可自行补充侦查(小问题)
退回:可退两次 1个月补充 重新计算 第三次不能退 只能起诉
退回后,公安不移送 说理由 违法 出纠正意见
自行补充:审查起诉期限内 无次数限制 不重新计算
法庭审理阶段:只能自己申请退回 2次 每次一个月 只能检侦查 可要求协助 不移送按撤诉
法院主动建议:被告立功线索,可建议补充
已有自首、坦白等材料未移送,应当通知移送
对侦查的申诉或控告:对处理不服向检申诉,检自己的案件,向上一级检申诉 应当及时审查,情况属性,通知有关机关纠正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
侦查监督:对公:轻 口头 重 纠正违法通知书 对检:纠正意见
监督的救济:申请复查→7日→正确向上一级检报告→上级审查→正确 通知被监督单位的上一级,纠正下级 不正确都是及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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