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庭审推迟 具体时间将提前五日通知

封面新闻记者 郝莹 杨峰 云南西双版纳报道

12月17日,南京被害女大学生家属李胜夫妇及辩护律师杨柱参与了第二次庭前会议。律师杨柱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本次庭前会议当事人与律师均签署保密协议,具体内容不便透露,法院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会议协调了开庭时间,考虑到诉讼人需求推迟到下周之后,具体时间未定。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庭审推迟 具体时间将提前五日通知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门口

封面新闻此前报道,原定于17日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因对方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法院临时通知延期开庭。

据媒体报道,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于12月16日下午通知诉讼人推迟庭审,主要原因是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具体的开庭时间待定,但估计也不会太迟。

案情回顾

2020年7月9日,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女,21岁,江苏宝应人)离开与男友洪某同住的小区后失联。据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2020年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张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

2020年9月1日,勐海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将犯罪嫌疑人洪某、曹某青、张某光、祁某强涉嫌故意杀人、盗窃罪一案移送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受理后,于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12月16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临时通知原定于12月17日的庭审推迟,具体开庭时间待定。

来源: 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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