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律师踩的各种“坑”

从拿到律师证开始,大部分律师都会为案源焦虑,于是乎,“坑”就来了。

A、不做工伤案件

这是一个同行分享的案例:他跟着师傅做过一次工伤案件,委托人是工地上的农民工,工作受伤后建设公司拖着不给钱,就找了律师。律师一方面协调如何去做工伤认定,一方面跑去和建设公司交涉要钱。然后,事故就来了。

工伤认定为九级伤残,按照赔偿标准估算最多可以拿到十几万的赔偿,但是农民工要马上给钱回老家,建设单位就给了几万,农民工来找律师了,说律师啥也没有干,要求退律师费。律师讲法的嘛,当然是不同意了。农民工就带着老乡啥的一大帮人来律所闹,必须退,马上退。

闹到最后没办法那就退呗,结果退的时候还被坑。因为律师费都是进律所账户,退费需要一个过程。农民工要求马上退,只能律师个人出钱退给农民工。这种个人退费模式,律所是会扣除一定比例提成的。最终这个案件,律师不仅白干,还倒贴钱,然后这个同行和他的师傅不敢再做工伤案件了。

B、被“白嫖”

在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中,有些厉害的律师团队会有长期合作的资金方一起购买不良资产,比如债权包、法拍房等。现在这个做法已经变通延伸到其他类型业务了。

前几天有人在群里拿着一个股权纠纷寻求合作,合作模式是在风险收费的基础上,律师垫付诉讼费、保全费等,拿到钱后再从代理费用中扣除。

问了一圈,律师都太穷了,没有人接受“白嫖”。

C、当事人

办案过程中,当事人隐藏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这个很正常,律师干的就是从复杂不利的事实中,梳理清楚,最大化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隐藏,顶多就是证据不足,输了判决,不会有其他对律师特别不利的影响。

刑事纠纷中,那就要注意了。这里先说句,我们不要觉得刑事案件中公检法都有问题,也不要觉得犯罪嫌疑人是完全无辜的。

事实上,人被抓后,最完善直接的证据都是在公检手中,律师介入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已经重复说了了很多遍犯罪经过了,所以律师会见了解到的信息有很多避重就轻或者加工隐藏的。比如曾经去看守所会见了5次,前几次还说说案件相关的,但是细节和公安局做笔录时的询问情况差距特别大。后面,开始要求给家属传话了。

实务中,律师是不能给家属朋友透露会见的案件信息的,但又不可能不和家属沟通。于是乎,有些缺案子做的律师爱接会见、传个话、递点东西进去的零散业务,这个就非常危险了。万一夹带了啥影响案件侦查的话或者物品,律师就要被处罚甚至构成犯罪了。

其他各种律师掉坑里的事儿还有,有些是我经历过的,有些是前辈同行交流的,比如律师见证业务了、离婚案件被对方家属打的、医疗或者交通事故纠纷中看图看出心理阴影的……

分享这些坑,既是避免自己踩了,也是提醒自己是个普通人。

记录时间,得知小区被封的上班途中,瑟瑟发抖。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7-28 09:58
下一篇 2023-07-2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