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少了这两年的劳动关系
我就无法享受退休待遇了
您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年近50的李某
为公司工作两年却未缴社保
被辞退后想补缴时
公司拒不承认劳动关系
一审败诉
二审将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来看今日法援故事
补缴社保
劳动关系无法证明
2016年4月13日
李某经介绍入职北京某公司工作,公司未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给其缴纳社保。
2018年5月
公司整体换签劳动合同,李某据此也同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
2021年7月12日
李某离职,为了能够补缴之前的社会保险,李某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双方从2016年至2021年的劳动关系,仲裁委依据李某提交的钉钉APP上“人事档案”页面写有“2016/04/13新入职”的截图、2018年带薪休假的名单等材料,裁决支持了李某的诉求。公司不服裁决结果,提起诉讼。
一审中,公司提交了双方于2018年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以证明李某的入职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及员工可以在钉钉APP客户端登录后修改入职时间的公证书。而李某无法展示原始钉钉软件上的截图信息,提交的各项名单也未加盖公司公章,无法充分证明其入职时间在2018年之前,一审法院故确认双方自2018年5月21日到2021年7月1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016年4月13日至2018年5月20日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援助力
寻求新证获得改判
诉求未得到支持,李某提出上诉,并向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市法援中心受理了她的请求,指派了北京奉公律师事务所的王佳律师具体办理。接案后,王律师多次约见李某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并对案件证据展开研究。
◆ 分析已有证据。由于李某所提交的证据均为截图或是无公司加盖公章的表单,公司不认可其真实性,证据材料难以得到法院的认可。而公司在已有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提交了《公证书》,可直接否定李某的证据。
◆ 寻找新证据。若二审中不能提交新的证据,二审法院很有可能维持原判。面对焦急又无助的李某,王律师告知其可以寻找能够证明自己入职时间的证人证言,李某顺利找到了两位证人帮助自己证明。但仍缺乏其他证据进行佐证,王律师再次提示李某可以用工作证、工作照片等作为证据。经王律师提醒,李某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2017年的文章中找到自己参加公司活动的照片。
◆ 留存新证据。“必须马上固定该证据,找公证处做保全。”因照片中李某面部较为模糊,担心公司会否定照片中女性为李某本人,王律师提前联系了司法鉴定机关,提供检材及样本进行了司法鉴定。
庭审中,王律师提交了《新证据材料清单》《司法鉴定申请书》,经过质证,二审法院采信了李某的主张,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为李某与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王律师的帮助下,李某曲折的维权之路终于有了结果,为表谢意,李某特意向王律师赠送了锦旗。
劳动合同订立是否等于
劳动关系建立?
观澜君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7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由此
判定劳动关系是否建立
关键是看“用工之日”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
与劳动关系建立时间
不能单纯画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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