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讣告招来一封律师函

网友“聂圣哲 ”在社交平台发了一条讣告,便收到连花清瘟胶囊生产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律师函。律师函要求其删除相关侵权言论,并连续道歉90天。

一条讣告招来一封律师函

连花清瘟不是神药,不能包揽感冒,新冠所有证型。

一条讣告招来一封律师函

如果真的是自己误判误用引起,跟商家何干呢。如果真的是自己误判误用引起,跟药物何干呢。商家没什么责任,逝者亲戚发个讣告说明事实,没有不妥,他确实有吃啊。

1.医学也只是三分治疗,七分安慰

没有任何一种药物对某一种疾病有百分百的疗效,更别说百分百治愈。服了某个药物以后治不好病,甚至加重,处处皆是。如果药品生产企业有信心,药品够专业,针对性很强,服药后如果有点点效果,有点点好转,病人可能也会慢慢好起来,越来越差的情况就减少了很多。

2.患者死亡与服用药物有没有必然联系

如果有的话,药品说明书又没记录类似风险及副作用,那就要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分析原因,甚至有些药品就要修改药品说明书,更严重的就要召回或停止生产了。

3.患者自行服药不妥

特别是现在流行自己居家用药,自己又不是医务人员,对自己的病情很难谈得上了解,这时就对症状,下诊断,处方了,服药了,不知道符不符合医生开具处方要求。

另外对待每个药物,要认真研究,不能大意,特别是止痛药,也可以耽误或掩盖少数病人的病情,造成遗憾。

4.服药后家属发讣告,这个很正常

不管吃不吃药,每一种疾病都有治好的(或自然好的),治不好的(或自然好不了的),死亡的(或治死的),这正常不过了。做为药品生产企业本不应该发律师函,还是要组织专家考察,分析原因,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才是一个不断追求上进和成功的企业所要做的。

5.一个药物就提升到中医药学高度,欠妥

中医药经过几千年的日积月累,从最开始的神农尝百草,用生命做试验,不知经历过多少生生死死,也没有纠结,也没有因为药物治不好病还跟病人打官司的。为了中医药事业,忍辱继续前行吧。把一份热血放在中医药事业上,不要过分计较眼前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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