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文化交流:在交际语言、餐饮、服饰礼仪、法律上的差异举例

一、交际语言的差异

中西方文化交流:在交际语言、餐饮、服饰礼仪、法律上的差异举例

日常打招呼,中国人大多使用“吃了吗?” “上哪呢?”等等,这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亲切感。可对西方人来说,这种打招呼的方式会令对方感到突然、尴尬,甚至不快,因为西方人会把这种问话理解成为一种“盘问”,感到对方在询问他们的私生活。在西方,日常打招呼他们只说一声“Hello”或按时间来分,说声“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就可以了。而英国人见面会说:“今天天气不错啊!”

称谓方面,在汉语里,一般只有彼此熟悉亲密的人之间才可以“直呼其名”。但在西方,“直呼其名”比在汉语里的范围要广得多。在西方,常用“先生”和“夫人”来称呼不知其名的陌生人,对十几或二十几岁的女子可称呼“小姐”,结婚了的女性可称“女士”或“夫人”等。在家庭成员之间,不分长幼尊卑,一般可互称姓名或昵称。在家里,可以直接叫爸爸、妈妈的名字。对所有的男性长辈都可以称“叔叔”,对所有的女性长辈都可以称“阿姨”。这在我们中国是不行的,必须要分清楚辈分、老幼等关系,否则就会被认为不懂礼貌。

中西语言中有多种不同的告别语。如在和病人告别时,中国人常说“多喝点开水”、“多穿点衣服”、“早点休息”之类的话,表示对病人的关怀。但西方人绝不会说“多喝水”之类的话,因为这样说会被认为有指手画脚之嫌。比如他们会说“多保重”或“希望你早日康复”等等。

二、餐饮礼仪的差异

中西方文化交流:在交际语言、餐饮、服饰礼仪、法律上的差异举例

中国人有句话叫“民以食为天”,由此可见饮食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因此中国人将吃饭看作头等大事。中国菜注重菜肴色、香、味、形、意俱全,甚至于超过了对营养的注重,只要好吃又要好看,营养反而显得不重要了。西方的饮食比较讲究营养的搭配和吸收,是一种科学的饮食观念。西方人多注重食物的营养而忽略了食物的色、香、味、形、意如何,他们的饮食多是为了生存和健康,似乎不讲究味的享受。

在餐饮氛围方面,中国人在吃饭的时候都喜欢热闹,很多人围在一起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大家在一起营造一种热闹温暖的用餐氛围。除非是在很正式的宴会上,中国人在餐桌上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礼仪。而西方人在用餐时,都喜欢幽雅、安静的环境,他们认为在餐桌上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礼仪,不可以失去礼节,比如在进餐时不能发出很难听的声音。

中西方宴请礼仪也各具特色。在中国,从古至今大多都以左为尊,在宴请客人时,要将地位很尊贵的客人安排在左边的上座,然后依次安排。在西方则是以右为尊,男女间隔而座,夫妇也分开而座,女宾客的席位比男宾客的席位稍高,男士要替位于自己右边的女宾客拉开椅子,以示对女士的尊重。另外,西方人用餐时要坐正,认为弯腰,低头,用嘴凑上去吃很不礼貌,但是这恰恰是中国人通常吃饭的方式。吃西餐的时候,主人不提倡大肆的饮酒,中国的餐桌上酒是必备之物,以酒助兴,有时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重,喝酒的时候都是一杯一杯的喝。

三、服饰礼仪的差异

中西方文化交流:在交际语言、餐饮、服饰礼仪、法律上的差异举例

西方男士在正式社交场合通常穿保守式样的西装,内穿白衬衫,打领带。他们喜欢黑色,因此一般穿黑色的皮鞋。西方女士在正式场合要穿礼服套装。另外女士外出有戴耳环的习俗。西方国家,尤其是在美国,平时人们喜欢穿着休闲装,如T恤加牛仔服。

当今中国人穿着打扮日趋西化,传统的中山装、旗袍等已退出历史舞台。正式场合男女着装已与西方并无二异。在平时的市井生活中,倒会看到不少人穿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合礼仪的服饰。

礼仪是一种文化,是文化就有纵向的传承和横向的借鉴与融合。随着世界全球化不断加快步伐,经济、文化高速碰撞融合的大背景下,西方文化大量涌进中国,中国传统礼仪也不断受到西方礼仪文化的冲击。如何保护中华民族传统礼仪,并去其糟粕,与西方礼仪进行合理有效的融合,成为人们不断思考和探讨的话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中西礼仪文化必将会互相渗透,不断发展。

就拿餐饮方面举例。现在中国饮食市场上洋快餐和西餐占了很大的比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试和接受这些外来食品。麦当劳几乎代表了一种文化时尚,成为美国文化在餐饮领域的标志。与此同时,法国的贵族文化,英国的绅士文化也随着饮食而涌入中国。随着中西饮食文化的交流,不仅带来了蛋糕、面包、鸡尾酒等西式菜点,也带来了西方一些先进的制作工艺和饮食方法。这些都为古老的中国饮食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当然我国悠久而灿烂的饮食文化在海外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几乎在世界各地都出现了大量的中国餐馆,中国菜日益受到各国人民的欢迎与喜爱。比如北京烤鸭俨然已经成为外国人心中的地道美味。

但是在中西礼仪文化的融合过程中,中国人未免盲目热衷于西方,不自觉中陷入两个误区:其一,是拿西方的礼仪取代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礼仪。礼仪是一个民族最具代表性的东西。比如在青年中,举行外国式婚礼、过西方节日等等,都是不容忽视的倾向。对西洋礼仪只是作为民俗知识了解一下无可厚非,如果趋之若骛,就失去了民族的自尊,本民族的传统礼仪也会被淹没。其二,是把礼仪教育的重点集中在操作层面,比如鞠躬要弯多少度,握手要停几秒钟等等。这些问题不是不可以讲,但如果只做表面文章,礼仪就成了空洞的形式主义。

不可否认,当今国际通行的礼仪基本上是西方礼仪。这种现象的原因并不仅仅是西方的实力强大,深层的原因在于西方人价值观的统一,在于西方人对自身文化的高度认同和深刻觉悟。这一切与基督教的社会基础密切相关,因为礼仪是宗教的重要活动方式,由于对宗教的虔诚信仰,西方人从小就接受这种礼仪的教育与熏陶,使得礼仪能够自然地表现在人的行为之中。精神与物质、政治与文化的高度契合,使得人们获得高度的自信与优越感,正是西方人的自信与优越感赋予了西方文化强大的感染力,使其礼仪文化被视为世界标准。对照我们现在的中国社会状况,我们与西方的差距是明显的。

中西方礼仪文化的融合,在我们今日中国,更多的还是借鉴西方。但无论是借鉴西方的礼仪,或者是我们是自创一套自己的礼仪系统,这在形式上都不难。难的是我们也能有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有对自身文化的高度认同和深刻觉悟。我们借鉴西方礼仪,不仅仅是要借鉴它的形式,更应当借鉴其内在灵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起自己的自信和优越感,才能确立我们的感染力。民族的复兴不仅是实力的复兴,更是一种文化的复兴。只有别人也认同我们的文化,才能真正使我们的礼仪行于世界。

人无礼则不立,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一个礼仪缺乏的社会,往往是不成熟的社会。而一个礼仪标准不太统一甚至互相矛盾的社会,往往是一个不和谐的社会。礼仪,是整个社会文明的基础,是社会文明最直接最全面的表现方式。创建和谐社会,必须先从礼仪开始。中国今天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无论是物质,精神,文化各个方面,都急迫的需要一套完整而合理的价值观进行统一。而礼仪文化无疑是这种统一的“先行军”,只有认清中西礼仪文化的差异,将二者合理有效的融合,方能建立适合中国当代社会的礼仪文化体系,达到和谐社会的理想。

四、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中西方文化交流:在交际语言、餐饮、服饰礼仪、法律上的差异举例

首先表现在法的观念上。传统中国的法的观念主要以“刑”为核心和内容,因此,在传统上,中国人往往习惯于把刑、律、法等同起来,以为法即是刑法。这种观念源于中国古代法的特殊形成,并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加强。刑与暴力相联系,而且最初主要是针对异族的,后逐渐转化和扩大到在性质上类于异族的所有违犯礼教的人。刑归根到底是一种血缘集团性的压迫法,并长期局限在血缘范围内。西方法的观念主要以权利为轴心,这是因为古希腊、古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社会妥协的结果。所以,尽管这种法不能不因社会集团力量的消长而偏于一方,也不能不因为它是国家的强制力而具有镇压的职能,但它毕竟是用以确定和保护社会各阶层权利的重要手段,并因此获得一体遵行的效力。

中西法律文化的另一个差异是法的本位,也即法以什么作为其权利义务的基本单位。在最早的时期,中西法律都是以氏族或扩大了的氏族(部族、部落联盟等)为本位,但在古代世界的转换过程中,却走了两条日益分离的道路。中国法律走上了一条从氏族/部族到宗族/家族再到国家/社会的集团本位道路,这可以图示为氏族/部族→宗族/家族→国家/社会,其特点是日益集团化。西方的法律本位则经历了一条从氏族到个人再经上帝/神到个人的道路,图示为氏族→个人→上帝/神→个人,其特点是日益非集团(个人)化。不过,本世纪以来,中西法律的本位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中国,个人在法律中的地位愈益提高,而连带主义、民族主义则对西方法律本位一度产生了非个人化的影响。

从法律文化所体现的性质来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公法文化,西方法律文化传统上是一种私法文化。所谓公法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刑事性(刑法化或国家化)的法律体系;私法文化则是一种民事性(民法化或私人化)的法律体系。中国传统法律中确有关于民事、婚姻、家庭、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性质上都被刑法化了,也即以刑法的规定和方式来理解和处理非刑事问题。西方法律文化作为一种传统的私法文化,其主要标志是民法和商法的发达。此外,我们还应看到,西方法律在近代以前的刑事民法化和近代以来公法的发展及其私法化现象。

伦理化与宗教性可以说是中西法律文化比较上最具对极性的差异。传统中国的法律在西汉以后逐渐为儒家伦理所控制,儒家伦理的精神和原则日益规范着法律的变化和发展,至隋唐终使中国法律完全伦理化,这一情形延及清末而毫无变化。儒家伦理使传统中国的法律成为一种道德化的法律,法律成为道德的工具,道德成了法律的灵魂。这不仅使传统中国法律丧失了独立的品格,也从根本上阻碍了它向现代的转变。西方法律文化从罗马开始就受基督教的影响,到中世纪时,基督教逐渐控制了世俗的法律,虽然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使政教分离,法律在整体上摆脱了基督教的束缚与控制,但基督教对西方法律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并且深入到西方法律文化的思想和制度深处。

中西法律文化在体系和学术方面也有很大的差异。从某种意义上说,作为“中华法系”母法的传统中国法律文化是一个带有封闭性的体系,而代表西方法律文化的大陆和英美两大法系是开放性的。这种不同的结构形态是由它们所属的社会机制所决定的,并随着社会本身而变化。传统中国的法律学术主要表现为对法律进行注解的律学,缺乏西方那种围绕正义而展开的具有批判功能的法学。“律学”与“法学”虽然只有一字之别,但它是两种形态的法律文化的反映。

应该承认,同为人类文化组成部分的中西法律文化存在差异与冲突的同时,也有相似、相近、相通之处。从根本上说,每一文明都有关于理想社会的设计,不同文明的理想自有差异,但都是人类心性的表现,都是人类对生活秩序化和正义性的追求。这提示我们,既不应忽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要关注它们基于人类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类文化的差异中寻求各种可能的互补,最终经由理解和化解而达于会通出生在80年前后的老伙伴,无论你是不是体育迷,你都会认识一个同龄老伙伴姚明吧。在他身上发生故事其实能很好诠释中西或则叫中美文化的不同。

跟我这个故事有关的另一个主角叫巴克利,是一位NBA成功巨星。姚明进入联盟的时候,巴克利在赛场上已经功成名就,转型做解说员了。所以他对姚明说是一个拥有主场优势的成功前辈巴克利在一场篮球解说中用侮辱,挑衅的语言面对全球电视直播观众隔空揶揄姚明。他甚至还说,如果这个大个子能在一场球拿下19分,我就亲驴屁股。亲驴屁股。在美国文化中有没有特别含义我不清楚,但是这句话让直播间其他美国人很惊讶。巴克利在说出这部话的时候按照西方文化他肯定已经做好了做姚明一生的敌人的准备了,老伙伴同意我这个判断吗?

但是后来的结果,姚明用表现让巴克利亲吻了驴屁股。西方人的契约文化表现的淋漓尽致,这老兄兑现了承诺。

后来有记者在姚明面前故意挑事。姚明一笑了之并说,巴克利是一个伟大的篮球运动员。

姚明没把这事当借口,去回击。西方人不可思议。按照西方文化逻辑,接下来巴克利和姚明会成为好哥们,好朋友。他们又失望了。并没有!巴克利这个巨大风波,在当事人主角这里竟然风平浪静。西方人难以理解的中国文化。但是姚明确实赢得了尊重。

后来中国记者也多次就此事采访姚明,大姚说,许你打成那样,就不许别人说吗?因为作为新秀的大姚刚进入联盟的时候打的确实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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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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