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交警部门开始清理“僵尸车”

新疆网讯(记者丁璐 实习记者尚云霄 实习生金袭明)近日本网《根治“僵尸车”,请市民提供线索》报道向市民发出征集令,在全市搜寻“僵尸车”。截至10日,市民共向本报曝光“僵尸车”百余辆。7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开始清理街面上占用公共道路资源的“僵尸车”。

据市民举报,在鲤鱼山南路赛博特汽车城对面,一条不深的小巷里停了8辆“僵尸车”,占据了巷道三分之一宽的位置。西八家户调度站处在巷子最深处,是3001路车的始发站,1路、307路、302路的维修点,高峰期公交调度也靠这个站完成。这8辆车常年霸占小巷道路,难坏了西八家户调度站的公交司机。公交车行至此处常常难以通过。

位于北京南路21号贵州路北一巷内有一片无人工地。工地内停放着一辆只剩骨架的轿车,附近居民无人知其来历。

在北京南路富有巷京都小区内也有8辆“僵尸车”,因小区不收取停车费用,居民、物业、社区都不知道这些车车主是谁。

小区居民杜龙说,这些车停在居民楼下,这么热的天气,担心会发生自燃等事故。他也曾向小区物业反映,但物业也表示无能为力。

目前,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执勤大队正与街道社区联系、合作,清查“僵尸车”,并采集其车牌、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信息,通过公安信息系统查询比对车辆相关信息,并建立档案。如果是属于妨碍交通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拖移并依法处理。

回应 发现“僵尸车”可向社区反映

交警部门表示,如果发现“僵尸车”可向所在地社区反映,由社区汇总后交由各区交警大队进行依法核查拖移,也可直接向各区交警大队反映。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陈克峰律师认为,物业虽然没有直接将车拖走的权力,但是可以因为僵尸车没有缴纳停车费等原因提起诉讼,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拍卖。

链接:部分“僵尸车”实为报废车

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处理长期停放无人认领和被依法扣留后逾期未处理机动车的公告》,提及8月30日之前车主未主动处理“僵尸车”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移,拖移后在大型停车场集中管理,可以继续使用的车辆,会尽力联系车主,联系无果将由物价部门进行车损评估再通过法院进行拍卖。不能继续使用的车辆将按报废车处理。

据了解,今年以来至7月20日,乌鲁木齐市应有约10000辆大中小型客货汽车达到报废标准,但记者从乌鲁木齐三家有资质的正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了解到,至今三家企业仅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的数字是约4700辆。

那么,那些还有一半多没有送到报废车辆拆解中心的报废车都去哪了?

沙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杜刚介绍,没有运送到拆解中心的报废车辆,一部分就成了“僵尸车”,同时不排除有小部分车辆送往私人拆解中心分拆。其余一部分可能就在违法超期服役。希望各位车主,不要把报废车放成“僵尸车”,应正确办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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