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袁小彬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执行专门法院

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袁小彬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执行专门法院,以期更好地解决执行难问题。

如何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袁小彬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执行专门法院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中豪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袁小彬介绍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明确要“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今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第22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提出,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实现到2035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信用社会、法治国家,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贯彻中央审、执分离改革,切实解决“执行难”。

谈及当前执行难的现状时,袁小彬称,执行难是公众持续关注的老大难问题,一是查人找物难,相当数量的被执行人想方设法以转移隐匿财产、隐藏行踪等手段规避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不仅耗时费力、成本高昂,而且能够覆盖的地域范围有限,此外是财产变现难和排除非法干预难。执行过程中存在各种干预、妨碍执行的行为,还有就是清理积案难。陈案越积越多,有的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

对于当前执行难的原因,他分析认为,一种观点认为系缺乏《强制执行法》,甚至有人认为是执行管理不够严,一线干警执行时不积极作为。其实,执行难的深层次原因是“人案矛盾”的尖锐,以及执行法官数量和质量不足以适应案件数量及其增长。

他说,最高人民法院在第22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推出建成网络执行查控/司法拍卖/司法评估系统、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和执行办案/指挥管理平台等措施,深挖案件数量的源头治理和信用建设、联合惩戒、执行协助、社会救助等综合治理问题等配套措施。主动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推行“审、执分离”,切实解决“人案矛盾”。

那么,如何解决执行难问题呢?

他分析称,对于“审、执分离”,目前主流的做法是法院内部将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分离。即法院内部调整分工,有一定成效,与改革之前执行局内设裁决处相比较,更多是形式的分别和职能调整的差异,无法根本上解决执行难,且会衍生内部多部门推诿扯皮加剧执行难。不仅如此,执行局和执行裁判庭并存模式,容易导致执行职能空心化和异议审查低效化,进一步降低执行效率。

他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执行专门法院,人、财、物独立,由最高人民法院垂直管理,在各省市设立区域分支机构。

他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执行法院/执行局成立后,对原先执行人员择优划转隶属,同时对外独立招考,利用执行法院作为独立机构在人才吸引和管理灵活的优势,招揽人才,提升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质量执行队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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