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订立中的默示推定?看法官以案说法!

什么是合同订立中的默示推定?看法官以案说法!

【全文】

唐老汉和田大妈共生育三子,依次为长子唐龙、次子唐虎和三子唐豹。唐家有位于县城南大街建于解放前的祖传老宅一间,该房屋于1987年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登记在唐老汉名下。1991年,老三唐豹在其21岁时过继给无子女的叔叔,和叔叔一起生活。1993年,考虑到老大、老二均已经成家,唐老汉和田大妈决定对上述老宅和另一处三间瓦房进行分配,并请村干部作为执笔人和孩子的四位舅舅作为见证人到场参与。最终,老大和老二签订《分家书》一份,载明:老大分得南大街房屋一间(父母可居住至终老),老二分得瓦房三间,两位老人未签字。唐老汉和田大妈在南大街老宅中居住终老,先后于2002年和2016年去世,但未立遗嘱。老三唐豹在田大妈生前对其照顾较多,故在母亲去世后占用案涉老宅一间。后唐龙要求唐豹交还房屋遭拒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确认南大街老宅一间归其所有。审理中,法院追加老二唐虎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什么是合同订立中的默示推定?看法官以案说法!

【争议焦点】

原告唐龙与被告唐豹对1993年《分家书》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存在争议。审理中也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协议无效。理由:1993年的《分家书》上只有唐龙、唐虎的签字,没有父母的签字。兄弟二人属于无权处分父母的财产,且事后未得到父母的追认,协议应属无效。第二种意见:《分家书》虽然没有父母的签字,但根据本地风俗习惯以及在场人的证言可以确定父母对于分家书的内容是知晓且认可的,故父母未签字不影响协议本身的效力。

什么是合同订立中的默示推定?看法官以案说法!

【法理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具体分析如下: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对父母未签字的《分家书》的效力如何认定。因《分家书》没有唐老汉和田大妈的签字,故对其效力的认定应结合风俗习惯和具体案情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本案的《分家书》形成于1993年。当时两位老人的文化程度和法律意识较低,而我们不宜用当今或者法律人关于契约形式要件的认知标准来判断《分家书》的效力。上世纪90年代,本地农村分家书上只有子女签字,没有父母签字的现象并不罕见。因此,不能仅以没有签字为由否定《分家书》的真实性和效力。

再次,《分家书》的代书人和见证人部分仍然健在。根据代书人和见证人证言,分家书形成的时候父母均在场,且四个舅舅正是应田大妈邀请到场见证的。因此,可以确认《分家书》是真实的,父母对《分家书》的内容也是认可的。

最后,本案中的分家属于父母主持的分家行为,即父母将自己的共同财产分配给子女的行为,其本质上属于赠与。父母主持分家时按照本地习俗未将自己的财产分配给已经过继给他人的老三唐豹,并不侵害唐豹的权益。因此,《分家书》的订立不需唐豹的参与,更无需征得唐豹的同意。分家书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案涉房屋目前虽登记在唐老汉名下,但不应作为父母的遗产。因父母已经去世,唐虎、唐豹作为法定继承人有义务协助将房屋过户至唐龙名下。

【结论】

什么是合同订立中的默示推定?看法官以案说法!

父母将自己的共同财产分配给子女,无需事先征得所有子女的同意。对于年代久远的《分家书》的效力不能以过于严苛的标准认定,而应当结合具体案件和当地的风俗习惯具体分析判断。本案中,一审法院认定《分家书》合法有效,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章杰,单位为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本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账号的观点与看法。

免责声明:文字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作处理。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什么是合同订立中的默示推定?看法官以案说法!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6-27 10:43
下一篇 2023-06-27 11:5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