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C栋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丽娜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邢映彪、董事何俊华、独立董事姜国梁、独立董事丁问司、独立董事黄桂莲以通讯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培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为陈丽娜、邢映彪;其中邢映彪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7,363,840股,占总股本的33.3717%;陈丽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2,407,760股,占总股本的29.1190%。该二名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议案3的表决。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2、议案3,“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表决”部分统计表决情况,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群威、谢金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3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

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丁问司先生通知,根据其近期自查发现其母亲孙立湘女士因不熟悉股票交易相关法规,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7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上述买卖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违规交易的具体情况

孙立湘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孙立湘女士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其在本次短线交易中所获盈利为4,350.00元(计算方法:卖出价格×卖出股份-买入价格×买入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立湘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独立董事丁问司先生及其母亲孙立湘女士积极配合,有关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上市公司董事母亲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按照孙立湘女士本次买入、卖出公司股票计算,上述交易行为产生的收益4,350.00元(未扣除税费),孙立湘女士已承诺将全部收益上缴公司,公司将敦促其尽快完成。

2、本次交易系孙立湘女士不熟悉股票交易相关法规所致,独立董事丁问司先生在近期自查前并不知晓此次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且未告知其母亲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孙立湘女士本次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公司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丁问司先生及其母亲孙立湘女士均已深刻认识到此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此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丁问司先生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公司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并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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