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对“取得实习证的实习律师是否可以到法院立案”问题的答复:起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诸司法,请求解决民事、行政等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争议的具体诉讼行为,必须由当事人本人或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代理人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实习律师不得独自承办律师业务,不得以律师名义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等。你(张岑)作为实习律师,不能以律师名义进行包括起诉在内的全部诉讼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果实习律师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或者符合公民代理条件的,在得到当事人合法授权后,是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起诉立案,否则不得以律师的职务代理当事人立案。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5日复函深圳市律师协会,为实习律师去法院立案开了一个小口子:即“实习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律师指派,并持有关手续,到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递交立案材料等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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