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中途离开一律不退学费的条款有效吗?

「解读民法典」中途离开一律不退学费的条款有效吗?

「解读民法典」中途离开一律不退学费的条款有效吗?

大杨给孩子报了一个跆拳道兴趣班,上了几次课后,孩子提出对跆拳道不感兴趣。大杨去办理退费时,培训中心以墙上贴有“入学须知”,写明“学生中途离开,一律不予退还学费”为由拒绝退还培训费。余下的培训费应当退还吗?

——应当退还。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入学须知”中关于“学生中途离开,一律不予退还学费”的规定属于格式条款,明显有失公平,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培训中心应当退还相应费用。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广播收听

AM738/长春FM91.6

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播出时间:周一至周日

7:37、12:57、17:27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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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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