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世界杯足球赛事正酣,关于赌球的法律知识你“get”了吗?

世界杯激战正酣!足球的魅力再次掀起球迷狂欢的热潮!当球迷在为赛场上的每一个传球每一次射门而欢呼庆祝时朝检君脑海中想到的却是满满的法律知识点!

【以案释法】世界杯足球赛事正酣,关于赌球的法律知识你“get”了吗?

有人看球因为热爱有人看球只为发财想靠赌球一夜暴富这白日梦是能实现的吗?

【以案释法】世界杯足球赛事正酣,关于赌球的法律知识你“get”了吗?

朝检君提醒

在我国,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均不被法律所允许,根据行为情节轻重,分别由《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手段与《刑法》的司法手段予以惩戒。偶尔参与赌球,构成违法,但不构成犯罪。参与赌球一般属于违法行为,可对参与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

案例详情

世界杯期间,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想通过组局赌球挣一笔钱,他找到于某某提供资金支持,借钱人民币36万余元帮助其组局。赵某某让朋友们竞猜世界杯足球比赛结果向其下注。随后,他利用其注册在某足彩网的账户替多人下注赌球,赌资高达人民币85万余元。赵某某会在每周一收到网站的结账,其根据朋友们的下注情况,按照赔率进行结算,网站则会根据其下注金额从中抽水百分之一予以返还。最终,赵某某因犯赌博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于某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下注赌球总被骗不如变身赌博网站代理拉人赌球赚抽水可行吗?

【以案释法】世界杯足球赛事正酣,关于赌球的法律知识你“get”了吗?

朝检君提醒

赌球网站代理一般是指为赌博网站宣传和发展会员并接受投注的人员,这一类人员往往会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详情

2019年8月,刘某等建立招收下级代理的赌博代理网站,为下级代理提供境外赌博网站接口,下级代理通过该接口充值并购买境外赌博网站积分进行赌球,刘某等获得佣金提成。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刘某等5人共接受投注2000余万元,发展下级代理500余名,累计参赌40余万人次。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担任赌博网站的地区代理,利用赌博网站提供的网络管理操作平台,发展下级代理进行赌博,属于较为典型的“代理型”网络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由于犯罪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考量各自地位、作用,分别判处刘某等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并处罚金,对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条链接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不用直接参与赌球仅出借银行卡就能拿好处躺着就能赚钱还有这等好事?

【以案释法】世界杯足球赛事正酣,关于赌球的法律知识你“get”了吗?

朝检君提醒

有偿使用闲置银行卡,300元/天日结?明知他人进行网络赌球犯罪活动,将银行卡出借他人使用,不费吹灰之力月入千元,此等躺平赚钱的好事让不少人都心动不已。然而,天上不会掉馅饼,这样做可能涉嫌“帮信罪”。

案例详情

2021年2月中旬至5月初,赫某某等39人收买或租用他人银行卡、手机卡,通过手机操作,为网络赌博网站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牟利。其中,赫某某等4人设立了3处“跑分”地点,雷某某提供了技术支持,王某某、丁某某等11人负责收购银行卡或提供转账服务,刘某等23人负责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统计表明,该团伙共为赌博网站结算资金达5.4亿余元。经审查,赫某某等39人的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条链接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

广大球迷本届世界杯很可能是C罗、梅西、内马尔、莫德里奇、诺伊尔等球星的最后一届世界杯,让我们一起好好欣赏众位球星的“黄昏之战”,切勿因为赌球让世界杯变成了“世界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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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世界杯官方微博

来源 :朝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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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6-2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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