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弃权” 公证助维权

“这套房子你不要了吧?”日前,一名女子和一位八旬老人前来西青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经公证员了解询问,这名女子是老人的儿媳,老人的儿子已经去世,两人就其名下的房产继承事宜前来办理公证手续。当被问及是否放弃继承时,老人说话吞吞吐吐,在儿媳的“提醒”下,老人才含糊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细心的公证员发觉有异,明显觉得其中有隐情。于是按照公证程序单独对老人进行询问和录音录像。在此期间老人王某明显比刚才思路清晰,同时表达也很流畅,老人说自己与儿媳关系并不融洽,担心日后无人照料自己,所以并不想放弃房子的继承权。公证员随即嘱咐老人只要不是本人的真实意愿,就不能办理放弃继承,并建议,儿媳若有威胁、逼迫等行为,可以向警方报案或申请法律援助,并帮助老人查询了相关机构的电话和地址。

据西青公证处负责人沈轶介绍,在公证过程中,有的老年人顾虑还需要子女照顾等多种原因,就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以至于相继出现一些“被弃权”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确保老人能切实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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