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你还在苦等分居两年,别人早早就起诉快速离掉了!

在南京离婚的主流人群仍然仅仅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而无法协议离婚的人,清楚只能诉讼离婚,但是准备启动诉讼离婚的人群又觉得,万一第一次起诉判决不予离婚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如果因为第一次有可能判决不予离婚,就永远不启动离婚诉讼。

那么就永远停留在协议离婚的基础上,对于那些还居住在一起的人就永远无法达到离婚的目的。

南京离婚律师:你还在苦等分居两年,别人早早就起诉快速离掉了!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提示

在现阶段离婚案件大量的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之时,只要找到正确的方法一般能够有效的调解离婚。

核心的原因有两个:

1、被告深知无论做什么都无法达到真正和好的效果。起诉离婚已经严重的冲击了夫妻感情。

2、到了法庭其实就是谈离婚方法,谈离婚调解具体问题,因为起诉离婚必定导致感情破裂。

南京离婚律师结合一些司法实际中常见的、有效的,促进快速离婚的调解技巧

具体总结如下:

【立体思维已经取代线性思维】

在离婚案件中一些简单的离婚理由,一些简单的矛盾陈述,如果仅仅通过线性思维的方式进行解释,把矛盾和感情破裂之间仅提供单向、直线的因果关系,而不能将其破坏性发散到更多的方向、更多的家庭关系领域、更多的财产及子女抚养权影响,则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如果能够突破线性思维方式,建立起立体思维方式,则离婚案件的快速离婚就比较容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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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律师在处理离婚案件,只能发表一些离婚的理由和离婚的痛苦。

有较多实务经验的律师,能够再发表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离婚实际意义,以及痛苦婚姻对双方造成的长期影响。

而真正有意义的专家离婚律师,都是能够从利益交换的角度进行双方调解离婚的核心基础。

比如:1、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的交换利益

2、抚养权与探视权、抚养费的交换利益

3、财产分割方式与财产分割比例乃至付款周期的交易利益

4、现在离婚与将来离婚的经济总成本的交换利益

5、和平分手与鱼死网破,在今后双方交接孩子探视权方面交换利益

6、调解离婚与判决离婚,在司法文书对再婚影响的利益交换

7、隐私离婚理由对今后生活和工作影响的利益交换

8、快速离婚存款分割与拖延诉讼的资金流失的利益交换等等等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再次提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理缺口,处理离婚案件越多,越能够快速的找到对方的心理缺口,从而能够使得双方在某个层面达成一致,实现和平分手一别两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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