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法官的工作量是律师的十倍,你怎么看?

上次有朋友说,法官的工作量是律师的十倍。@律师京工坊针对这问题,发表了一些简单的评论,此后又收到了很多热心朋友的留言,我们精选了几条留言内容,分享:

朋友留言1:

不是,夸张了。

法律,司法解释一更新,都得像再经历一次高考,都挺苦。

法官好比尝菜的,等着证据端上来。律师好比做菜的,需要从准备原材料,下锅,翻炒等各个环节入手。尝300道菜和做30道菜哪个辛苦,不一定啊。

当然,基层法官也确实辛苦,如果双方均是当事人参加诉讼,没有律师参与诉讼,法官不仅要居中裁判,还要释法说理,指导诉讼,每个当事人的文化水平又是高低不同的,故法官的累,不仅在于裁判,还在于普法,讲法,当然作为人民公仆,这也是应有的责任。案多人少,尝菜尝到撑,累。

高级法院的法官可能案件数量少少一些,但是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又会复杂,卷宗的厚度也是不同的,他们可能不需要直面当事人,因为几乎都有律师,但是需要花大量的时间研究法律,案例,况且越是疑难案件越怕出错。难度大,责任大。

律师的案件看起来少,但是需要拓展案源,收集证据,调查走访,阅卷,模拟法庭,有胜诉压力啊,毕竟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难。

总结起来,都是法律共同体,都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互相配合,互相理解的好。

朋友留言2:

还好不是10倍,否则,离开法院做律师的人,恐怕拦都拦不住(笑)。

朋友留言3:

主要看你衡量工作量的维度是什么吧?

如果说年均结案的话,法官一年三百多,律师一年三十,差不多正好十倍。但是律师是需要从开拓销售、结案完成、售后服务各方面来,何况还有很多谈了没成案子的。法官,反正来多少案子我判就行了,如果原被告律师给力点,其实有些案子就简单很多了。

我觉得这个是没有办法去比较的,不同的角色,有些法官辞职了来当律师,屁股位置换了之后,好像再也不说法官的工作量比律师多了。

都是法律共同体,如果有同一个法治的理想的话其实相互配合起来是很好的,但是,律师收入比法官高很多引起很多人的眼红,大家的共同体就没有那么共同了。绝对收入律师会高一些,但是购买力的话,法官的收入还是不低的,而且社会地位的话法官还是高一点,教育医疗组织关照点的话对应的货币也是不可忽视的一小部分。

其实也就是这样吧,子非鱼,就这样吧

朋友留言4:

这个问题我觉得我特别适合答,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是我在法院工作,而我的老公做律师。

我觉得题主的论断真的武断,律师比法官忙太多了

对于一个配置齐全的法官团队(也就是一个法官加一个法官助理加一个书记员),法官的工作是什么,就是开庭加批文书,法官助理专门写判决书,书记员专门发材料打电话等,配置更加齐全的庭室还有速录员,专门开庭。

如果某个法院有办案大户,那她办理的主要是简单案件,时间短。

平均算下来法官没有那么忙的,真正忙的是那些一直干活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当然作为负责的法官,担心案件超期等等,也会自己写一部分判决吧。

另外,法院就是忙的人忙死,闲的人让全院羡慕。

律师不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律师助理的时候如何约会在简单枯燥的工作中提高自己,做律师的时候如何扩大自己的圈层增加业务量,有案件做的时候怎么做的更加仔细以维护自己的客户。

当然上述言论可能为了突出一些内容而片面,但大体上能反映现状吧。

另外,作为一名法院人,认为市面上充斥着太多业务水平不过关的律师了,希望那些业务能力强的律师能多一点!

关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欢迎关注@律师京工坊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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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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