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工伤六级解除劳动合同,获赔89万元!

【案情简介】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于2017年6月底被派遣至启东某用工单位处从事操作工工作。2017年9月,劳动者于用工单位处作业时发生事故。2018年2月,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2019年9月,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六级伤残”的鉴定结论。

鉴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自劳动者受伤后每月仅向劳动者发放一千多工资以及住院伙食费,劳动者在与两单位协商未果后,遂提起劳动仲裁。

【代理结果】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伤残津贴差额、后续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等费用,共计89万元!该笔款项已支付到位。

【律师点评】工伤案件费用项目繁多,各地计算标准不同(比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计算,但江苏就比较特殊,是根据不同伤残等级对应固定金额的标准计算),且各地法院裁判差异也较大,比较复杂。因此,建议尽早让律师介入,以免错过时效以及谈判的最佳时机,也可以更好地应对之后可能发生的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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