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前临时工一人假扮法官律师,帮温州女老板打离婚官司骗钱近十八万元

通讯员 林挺 唐鹏君

编辑 郭蓉

温州市民陈女士因与丈夫感情不和,想打离婚官司,在朋友的介绍下,联系上一名新疆的“法官”。这名“法官”表示,可以帮忙在新疆起诉,能够打赢官司,并给她介绍了一名“律师”。让陈女士没想到的是,所谓的“法官”和“律师”其实是同一个人,最终陈女士被骗了17.4万元。

陈女士今年41岁,温州鹿城人。今年5月,陈女士和丈夫的感情出现问题便想离婚。她通过好朋友王女士推荐,添加了新疆法院女“法官”刘某的微信,并将情况告知对方。之后,刘某向陈女士介绍了她的“律师”朋友周某。

在后续沟通过程中,两人提供了很多专业的法律建议。于是,陈女士慢慢放下了戒备。5月31日,刘某告诉陈女士,可以帮忙在新疆起诉,能够打赢官司,实现分配股权的诉求。于是,陈女士转给刘某5万元,用于立案等前期操作,承诺事成后再支付2万元。

6月9日,刘某以案子情况复杂为由,提出到温州与陈女士面谈,但之后由于疫情原因,最终行程取消。7月至9月,刘某和周某分别以诉讼费、私家侦探调查费等为由,向陈女士索要12.4万元。由于是好朋友介绍的,陈女士没有产生怀疑,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将钱如数转给对方。其间,刘某和周某要求陈女士提供个人银行流水、家庭开销等资料用于诉讼,更是让陈女士深信不疑。

9月底,陈女士提出让刘某和周某一同到温州商讨,没想到,两人以单位审批、工作忙等原因推脱。陈女士询问案件及侦探调查情况时,也没有及时得到回复,她便开始怀疑自己被骗了。9月30日,陈女士向鹿城区公安分局五马派出所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联系王女士,得知她也没有见过所谓的“法官”刘某。疫情期间,刘某曾向王女士购买过口罩,她的收货地址是新疆一法院。电话中,刘某自称是法官,王女士便信以为真。在得知陈女士想要打离婚官司时,王女士便想到了刘某,就推荐给陈女士。

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根本不存在律师“周某”这个人,“周某”是刘某假扮的。很快,警方锁定了嫌疑人刘某的真实身份和落脚点。11月18日,民警在新疆乌鲁木齐一住宅内将刘某抓获。

刘某交代,她是乌鲁木齐人,38岁,曾在新疆一法院担任临聘工作人员,对法院审理案件的操作流程有一定了解。今年3月,她因涉嫌诈骗诉讼费、保全费被当地警方取保候审,因此被法院辞退。王女士将陈女士推荐给她后,她索性冒充法官,一人分饰法官、律师两角色,骗得陈女士17.4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和日常开销。

11月24日,刘某因涉嫌诈骗被鹿城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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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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