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朱妙春律师《商标专利代理纪实(续)》出版后记

上海朱妙春律师《商标专利代理纪实(续)》出版后记

上海朱妙春律师《商标专利代理纪实(续)》出版后记

左二: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妙春律师;左三:周令飞先生

我虽不设“私塾”,但目前还继续有全国各地的年轻律师投奔我而来。我今后将继续和我的学生我的助手一起在上海打浦桥这个地方工作,为法治建设努力奋斗!

我虽不设“私塾”,但我有优秀的学生和助手同我一起工作,共同办理案件,承受案件扑朔迷离时的压力,享受案件胜利后的喜悦,这些案件也饱含了他们的劳动和智慧。

上海朱妙春律师《商标专利代理纪实(续)》出版后记

上海朱妙春律师《商标专利代理纪实(续)》出版后记

上海朱妙春律师《商标专利代理纪实(续)》出版后记

朱妙春律师出席复旦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孟晚舟案件研讨会

这本书为什么耽搁了这么多年才出版?

早在2012年这本书的轮廓就有了,基本定稿了。就在即将付梓出版之际,两个耀眼的案例向我们走来——,2012年9月,上海科麦食品有限公司商标被恶意抢注案,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问题得不到解决,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当事人遇难求助;到了2015年6月30日,境外CT公司诉HF公司功能性特征专利案子来了,CT公司在纤维机械、车床机械等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是名副其实的巨无霸,HF公司在我国才刚刚起步,面对诉讼,如泰山压顶。这两个案子一来,就动摇了我这本书原有设计的格局。这两个案子很有典型性,不放进即将出版的书籍内,这本书的份量就不足,会成为一大缺憾!要等这两个案件出结果,要等到有个结局,——比较理想的结局,一晃几年就过去了!

上海科麦食品有限公司案由我接手承办后,经过细致地分析与深入地操作,最终撤销了恶意抢注的商标,在三个月的时间内便成功地解决了这个耗时长久的棘手案件,这个圆满的结果令客户赞不绝口,胜利姗姗来迟,但毕竟欣慰地等到了迟来的正义,有了比较理想的结局。

境外CT公司诉HF公司功能性特征专利案经一年半的努力,法院终于认定涉案专利的大部分技术特征为功能性技术特征,判决被控侵权产品的主要部件与涉案专利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因关键部件未被认定侵权,HF公司稍作改动即可规避侵权,摆脱桎梏,该案虽貌似败诉,实为胜出。2019年2月25日,被保全了近4年之久的纺纱机终于完璧归赵。

在这两案诉讼的过程中,又来了一案,2015年6月份,阿迪达斯商标侵权案来了!这是和香港高露云律师行联袂战斗的案子,结果也做赢了,做得很漂亮,也挺好。

这三个案子相继都有结果了,按理来说应该出书了,但还是没有出,后记又来耽搁这本书的出版。我打算去年年底今年年初就应该把后记写出来。但是,2018年元旦没有写出来;准备春节期间把后记写出来,也没有写出来;到了2019年的五一劳动节,后记还是写不出来。一个后记就耽搁了这么长时间。

现在,这本书该是出版的时候了,我也是很着急啦!若再推后,我在过去的领导面前也不好交代啦!周院生司长早就说:朱律师,你赶快出啊!出版社也一直在催!

这本书后来就一直耽搁在后记这个地方!

这叫三案“逼停”一书,后记又来拖腿!

这是一个原因,客观原因。

主观原因也有。我出书有个规律,以前,也就是1999年到2001年之间,三年时间我每年出一本书;2002年以后,03、04、05年一年出两本;然后到2006年开始,有回复到一年出一本。现在,是几年一本也迟迟出不来。少壮不努力,老来徒悲伤。我要把我的体验,作为反面典型,来激励年轻律师。同时也说明出书的艰辛。

书名的来历

我出过10本书,《版权诉讼案代理纪实》、《反不正当竞争案代理纪实》、《商标及专利纠纷案代理纪实》、《著名疑难案代理纪实》、《商业秘密诉讼案代理纪实》、《网络及软件纠纷案代理纪实》、《我为鲁迅打官司》、《劳工血泪史》、《朱妙春律师知识产权名案精选》。这本书是我的第十一本书,书名就叫做《商标专利代理纪实(续)》。怎么叫这个书名?就是我的第五本著作《商业秘密诉讼案代理纪实》的续。

书的概况、构架

这本书分两大部分:商标、专利。

原来设计的是商标和专利各十一个各案例,两部分从数量上是均衡的,——现在商标案子多一个,整个书的构架就是这么个构架。

商标部分的上海科麦案,凿开三座大山,难度之高,常人难以想象,此案折射出企业商标战略的重要性;阿迪达斯商标侵权案,找出案中暗藏的玄机,迫使“侵权大鳄”露出真容,最后使案件走出困境,圆满收官;“避风塘”非注册商标纠纷案,为了消除切腹之痛,屡败屡战,最高法院作出开创性的裁定,不仅一举驱散了“避风塘”知名餐饮服务特有名称多年得不到保护的尴尬,又为解决陈年积案提供了思路和经验,最终和解结案,——10年郁闷,一朝释怀。“毕加索”商标、不正当竞争案,我制定了双管齐下的诉讼策略:一方面以不正当竞争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面由帕弗洛公司主动在相关媒体投放“毕加索”品牌书写工具的广告,以加大宣传力度,进而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这样让诉讼和宣传互为犄角,相互配合,从而形成攻防兼备的阵势;“彭博资讯”商标和字号侵权案,法院未能考虑原告的实际情况,没有将商誉作为判断原告商标是否驰名的标准之一,未免给本案留下了遗憾;在接受法国轩尼诗商标侵权案的委托之前,我一位精通中、西酒文化的好友赠我的一首五律贺岁诗《杯中最爱》:“光色如琥珀,香自法兰西。窖藏年久远,佳酿存幽思。味醇入口频,酣畅飘然至。杯中最爱物,当数轩尼诗。”使我对轩尼诗酒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个案件给我的感觉是,律师的职责就在于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尽管当事人的要求可能与实际操作发生冲突,但律师一定要想尽办法予以解决的。在该案的实体处理上我们通过用交叉对比法仔细比较后得出的结果就是涉案的两个商标近似,因此其结论就是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汇丽商标侵权案,我接受委托后就调整思路,改变策略,寻找新的突破口,我们采取避其锋芒,攻其软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此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锦元商标侵权诉讼,实际上是一个现代版的“得陇望蜀”法律故事,在出师不利的局面下,我们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反思诉讼策略,决战到底。此案让我喜上眉梢,喜得不是锦元文化维权胜利,而是行政机关没有墨守成规,采纳了我们的观点,站在相关公众的角度,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进行综合判断,起到了非常良好的示范效果,法院最后也支持了商评委的裁定;花嫁喜铺商标侵权案,此案在法律上虽然已经了结,但从商业的角度来看,仍然有值得思考的地方;“瑞特元昌”商标、字号案,让我感触颇多,它是中国许多民营企业的缩影,它的遭遇也为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敲响了警钟,也给我们一些启示;“SOKKIA”商标纠纷案,通过调解,双方根据各自的利益达成一揽子协议,快速解决了全部问题;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案,是从我在《第一财经日报》发表谈话始,到与宗庆后先生在杭州面谈后召开研讨会,我多年来一直关注着娃哈哈这个闪亮登场的民营企业的动向。我认为,此次纠纷是一场国际品牌与中国品牌在中国市场上的大碰撞,既是法律上的大冲突,也是实力上的大较量。

关于第二部分专利,杭州J所和公司诉快恺公司甲醛合成塔内件专利侵权案,我们创造了知识产权诉讼中保全证据长度之最,此案勇闯五关,绝处逢生,是证据公证决胜的典范;英国跨国公司诉中国澳托公司阀动器外观专利侵权案,此案在关键节点,原告请出了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陈教授做出“壮士断臂”之举,首次交锋,不分伯仲,后来我们转守为攻,用专家意见抵消对我们不利的专家意见,造成的实际后果是法庭对两份结论不同的专家意见均不采信,胜利的天平开始倾向我们;瑞士跨国公司诉江苏凯宫公司专利侵权案,对方来势汹汹,我们也有软肋,案件一度扑朔迷离,——这也许是知识产权案件最大的特点。但后来在我们凌厉的攻势下,他们连遭两挫,目前已有鸣金之意,——这正是我们应诉的目的,也是我们中国律师希望看到的;下海公司专利报酬纠纷案,在此案中,我们从千头万绪的证据中,找出关键之所在,深入量化,细心解铃,最后案件一锤定音;中集公司漏水器专利侵权案,此案令我感触的地方颇多,我们从发现一块不同的油漆,到对船只全球定位,该案件的复杂和疑难,律师办案的艰苦卓绝,对手证据的变幻莫测以及团队的精明能干,专家的不露声色,法官的沉着稳健等等,都使我回味无穷;百草堂发明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一鼓时,有内部认识的不统一,有战队合作的不默契等等因素,但二鼓三鼓,凌厉的出击,挫败了对方的锐气,达到三方握手言和;广东韩军诉上海世博局专利侵权和解案,关于世博局与韩军的专利技术纠纷一事,其影响之大不言而喻,能够化干戈为玉帛,最后双方一笑泯仇,尽释前嫌,以和解的方式画下圆满句号;数控立体雕刻机专利维权系列案,吴总的系列案件办理至今,可谓是屡战屡胜,每次办完案子我的心情总很舒坦;南方三省玉米脱粒机专利维权系列案,回顾一年来的维权之路先赢后输、先喜后忧,实乃虽胜犹败。其跌宕起伏,令我感慨万千。痛定思痛,追本朔源,我们认为巴中红河李总的维权精神是可嘉的,他多年的维权之路,是有一定成效的,至少打击了侵权势头,夺回了部分市场;ACL公司诉RT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自接受委托至一审判决,共历时一年半,案件数量多,耗时长,难度大,但好在我们采取了较为稳妥的诉讼策略,为我们争取了有利条件;境外CT公司诉HF公司功能性特征专利案,该案一审虽似败诉,但纵观大局,实际上我们还是胜了,可谓是形负实胜,而通过对涉案专利的成功无效,继而获得二审的支持,撤销了一审中对我们不利的部分,并维持了有利的部分,我们最终获得了完胜。

为什么要用周院生司长的讲话为序?

该书的序是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原司长周院生先生的一个发言稿。为什么选这个发言稿为序,是有深层次原因的。

十几年前律师事务所发展到最鼎盛辉煌时期,在上海开了一个“一石三鸟”的会议,会议的季节是天高气爽,庆云来止。会议搞得是高朋满座,流光溢彩。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邀请了京沪的法律界知名人士及全国一些专家学者,一是庆祝朱妙春律师事务所的成立;第二个搞了一个律师的专业化的论坛。就是在这个论坛上,把百忙之中的司法部周司长请过来。他就作了一个律师专业化的发言。这本书就用这个发言作为序。现在大家不是还在探讨律师的专业化吗?所以这个发言虽然是10年前的发言,但并不过时,甚至有新的意义。

序的来历也要讲一讲。

我们开会那天,正好是2008年11月27号。2008年11月17号,是朱妙春律师事务所批下来的日期。会议得到上海市司法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主管律师这一块的司法局姚副局长,亲自带了一批律管科的科长,一拨人支持我们开这个会。

司法部的周院生司长当天在重庆,重庆有个金融方面的专业委员会邀请他去。周司长为了表明对我们这个会议的重视程度和大力支持,他特地从重庆挤出时间飞往上海参加我们的会议。但只能参加20分钟会议,作一个简短的发言,然后飞往他地公干。当时我们就算好时间,一点都不能耽搁。为了赶时间,他从重庆飞往上海后一着陆,我们在机场接机的人就把他送上磁悬浮,其他交通工具都不能保证他的时间,只有坐磁悬浮才能满足时间的紧迫性。磁悬浮那个时间刚刚在上海开通没有多久,如果没有磁悬浮这个快速便捷的新型交通工具,时间就挤压不出来,周司长见缝插针的讲话简直就不可能实现。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开会,要在其他专家学者的讲话缝隙给他安排时间,把他插进去,并且他讲话讲完就立刻走人,继续讲话的领导再讲下去。所以他排在第几个是不确定的,就要想办法在一个领导讲完就要把他插进去。周司长从机场出来,磁悬浮六七分钟就到龙阳路。周司长坐上车后,就警车开道,一刻都没有耽误从龙阳路到国际会展中心。所以就时间赶上了。话讲完后,仍然是警车鸣锣开道送到龙阳路,然后上磁悬浮到机场,我们事先就派人去机场给周司长打印了登机牌,待周司长一到机场,马上就登机。

且周院生司长的20分钟发言,文辞瑰丽,惊采绝绝,尤其是他的到会,给我们的活动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最后的话

这些案例,既是对我的律师生涯的一段总结,也是和年轻律师们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教训。一个人要做律师,千万不要小觑判例。我国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判例无不从骨子里面影响着法官的思维。

我虽不设“私塾”,但我有优秀的学生和助手同我一起工作,共同办理案件,承受案件扑朔迷离时的压力,享受案件胜利后的喜悦,这些案件也饱含了他们的劳动和智慧。我出的10多本书也是这样,得益于众多的助手和学生以及朋友们数年的辛勤劳动,特别是和某某某等律师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再次一并致谢!

我虽不设“私塾”,但目前还继续有全国各地的年轻律师投奔我而来。我今后将继续和我的学生我的助手一起在上海打浦桥这个地方工作,为法治建设努力奋斗!

此书谬误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指正并谅解。

朱妙春

2019年7月26日

上海朱妙春律师《商标专利代理纪实(续)》出版后记

朱妙春律师和他的学生们正在讨论一起著作权诉讼案件

上海朱妙春律师《商标专利代理纪实(续)》出版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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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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