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指导石家庄一个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案

初步指导石家庄一个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案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初步指导石家庄一个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案

这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的一个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案。

家属在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加了我的微信交流沟通。

一审行政诉讼判决是2023年4月。二审维持原判。现在行政诉讼案到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程序当中。

2023年6月,我曾建议家属申请二审中院做脑死亡司法鉴定并提供了一个司法鉴定申请格式模板给家属,但一审和二审诉讼程序当中均未做脑死亡司法鉴定。

死者家属一审和二审均未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因为家属说咨询过不少律师,都说打不赢这场官司,所以家属自己在打这场行政诉讼官司。

初步指导石家庄一个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案

2024年3月31日至4月2日,我给家属提供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脑死亡认定为工亡的成功案例。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冀行申978号行政裁定,河北高院本院认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本案中,二审查明,郭某被送往邯郸市永年区中医院治疗的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该院2018年9月12日出具的病情告知书记载“患者目前处于脑死亡状态,随时可能出现心跳骤停危及生命”。本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考虑,二审法院认为被申请人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对郭某是否属于脑死亡事实予以审查认定,并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处理结果并无不当。

初步指导石家庄一个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案

看了河北高院上述支持的脑死亡认定为工亡的成功案例后,家属才意识到脑死亡司法鉴定的重要性。

另外,还向家属提供了我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整理的一个成功案例研究成果:

《这五个省份高院支持脑死亡认定为工伤的成功案例》(此文目前尚未公开发表)一文也发给了家属参考并把相关这五个省份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一并发给了家属参考研究。

让家属把石家庄这个工亡案涉及到的医院病程记录发我看看,但家属手里暂时还没有病程记录。做脑死亡司法鉴定,病程记录是一个核心病历资料。病程记录上一般会记载患者在入院48小时之内是否存在自主呼吸,什么昏迷状态,深昏迷还是中度昏迷,瞳孔是否散大,是否对光反射消失等脑死亡临床表现特征。需要初步评估一下是否属于脑死亡,然后再进一步考虑是否需要做脑死亡司法鉴定。

初步指导石家庄一个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案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1031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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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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