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律所·刑事案例 | 无罪案例—涉未成年聚众斗殴案 | 陈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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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正逢农历新年春节,过节期间,不免喝酒聚会,年轻人喝酒后又更容易兴奋和冲动,特别是未成年人,往往没有风险意识,在人多的情况下,出于面子等情况,更会产生打架、斗殴等情况,比如最近,陈律师看新闻就发现如下的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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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一页的通报,可以发现,关于打架特别是聚众打架的行为可能是会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问题,特别又是涉及到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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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陈律师就代理了一起涉及到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案件。大致案情是这样,王某某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在校大学生,利用毕业前的实习时间,从河南到上海一家火锅店打工,某天,和店里一名新来的员工产生了口角,事后,王某某同宿舍的舍友向其询问工作时发生了什么事,知道两人发生口角后告知王某某此事交给他了,舍友随后就电话约了对方解决,并且双方都叫了人助阵,王某某知道舍友约了对方,不放心的情况下也一同过去了,结果到了地方双方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王某某开始并未动手,但是在对方动手打到他后也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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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周围群众报警将所有人带走了,事后才知道,舍友早与这个新员工有矛盾,此次约架与王某某关系并不大,结果因为动手也一同被刑事拘留,而且,所有动手的人中只有王某某与另一人是成年人,其余都是未成年,事发当天又正值亚运会的开幕日,全社会都处在一个维稳的情况下,其家属是在王某某拘留快30天时才紧急进行了委托。

关于本案,首先《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由此可以看到,本案其实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情况,理论上可以构成3年以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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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事发时间特殊,正值杭州亚运会的开幕日,不仅是杭州,特别是杭州周围城市都比较注重稳定的社会次序,当天发生了比较恶劣的聚众斗殴事件,陈律师了解到,当时上海110接到了多次的报警,110指挥中心的领导相当重视这个案件。

二、涉及了众多未成年,本案共有十余人斗殴,除了两个成年人,其余都是未成年,并且也有未成年人受伤,经过验伤也达到了轻微伤的情况,仅有的成年人可能会为此承担刑事责任,陈律师的当事人就是其中一个成年人,因此,其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很大。

三、王某某虽然不是聚众斗殴的直接组织者,但是经过会见了解,该案的发生与其也有一定的关系,其也实际参与了动手,理论上符合了该罪名的构成所有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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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陈律师介入后,先后从王某某家属和其个人了解了其本人的情况,家庭条件相当差,其姐姐从河南连夜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硬座赶到上海,基于此,陈律师与检察官沟通时,着重强调了其在校大学生的情况,以及家庭、个人情况,希望在情理上让检察官能同情其情况。

二、从犯罪结果上入手,本案虽然有未成年人受伤,但是好在伤的不重,其余人都没有受伤,在这个情况下,强调了本案的犯罪结果的社会危害性不是太大,事发当日虽然是在亚运会开幕日,但时间是在半夜,影响也不是太大。

三、最后,陈律师从犯罪行为入手,强调了以这个罪名分析,王某某并不是其舍友聚集斗殴的帮手也不是主动参与人,虽然动手,但是根据事发现场的视频也可以印证到其有正当防卫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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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的辩护观点与检察官的反复沟通,最终检察官认可了部分观点,在批捕的时候决定不予逮捕,将王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之后陈律师又和检察官沟通了不予起诉的可能性,在权衡利弊的情况下,检察官认可了陈律师提出的王某某实际参与的程度,提出了建议相对不起诉的公诉意见,陈律师向王某某解释了相对不起诉的最终结果,经过沟通,终获了相对不起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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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领域

诉讼业务主要擅长于刑事辩护相关以及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代理的多起刑事案件争取到不予起诉、缓刑等理想结果,在不利情况下也有争取到不逮捕、取保等家属及当事人满意的状况。

主要为常年法律顾问、资本市场、并购收购业务等,长年为知名外资大型零售企业进行法律顾问,包括但不限于处理与政府机关的沟通,新设分支机构的办理,相关工商、税务、食品、卫生等部门的衔接沟通,处理相关行政决定的沟通,除了公司内部协议文件,负责对外合同审核,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审核,企业对外打假,处理突发事件,独立完成新三板上市法律意见书,并参与主板IPO上市相关的尽调及法律意见书的出具。

▌工作经历

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大学期间入伍,有部队参军经历,毕业后即执业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后执业于上海宇赢律师事务所、上海昌申律师事务所深造刑事领域诉讼,2022年加入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代表性案例

裴某某抢劫杀人案,该案于2022年7月22日登上了东方电视台《东方110》栏目,该期节目命名为《无言之证》,并同步在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节目,该案为25年前悬案,此案因过诉讼时效,同时创造了上海在新中国成立后首次有可能被判无期、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因诉讼时效被最高检批准不予起诉。

曾某某诈骗案,该案事发于2021年3月左右,因直播行业兴起后,大量利用直播进行诈骗活动,此案为当年上海浦东警方办理的专案,在涉案金额高,团队以及个人涉案金额都巨大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仅八个月的刑期。

王某某强制猥亵案,该案事发于2021年9月,事发地为没有监控、证人以及其他直接客观证据的居民房屋内,仅靠受害人的举证以及当事人口供被警方立案受理,并在短时间内报捕,后经陈律师反复推敲事发地楼栋的周围情况,获取到小区内的监控以及双方事发后的聊天记录,成果让当事人脱罪。

张某某聚众淫乱案,代理该案时,当事人已经被捕,陈律师接收后,通过会见获取到当事人的工作、以及其他有利的情况,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使当事人在被捕后取保,并在起诉阶段反复工作沟通,在公诉人认为当事人参与多次,上海同罪名情形中没有缓刑且补建议缓刑的情况下,最终争取到缓刑的判决。

周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在检察院批准逮捕阶段,通过沟通,陈述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悔过态度等情况,积极联系受害人,获取受害人谅解,最终争取到不予逮捕的结果,使得当事人免于被羁押。

杨某某和李某某交通事故纠纷,作为受害人事发后与肇事方沟通不畅,迟迟无法获取赔偿,分别代理后,及时采取诉讼手段,迫使对方主动积极沟通,杨某某案最终在开庭前通过谈判获取到了超过预期的赔偿,并且减少了诉讼成本,李某某,不仅最终获得赔偿另外交通事故也认定了工伤。

王某某劳动纠纷,在当事人收工伤后没有获得企业的赔偿,无法与企业沟通的情况下,找到陈律师代理此案,代理后向当事人告知了诉讼策略,通过仲裁、工伤认定、诉讼、再仲裁的方式争取利益,在当事人手头无直接证据、缺少用工证明、缺少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在仲裁阶段获得了仲裁庭的支持,并经历了一审,通过对方的自认等诉讼中的漏洞,成功争取了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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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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