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合规|基金从业资格相关问题解答

问题:哪些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回答:以机构名义进行基金业务活动的人员,包括与机构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及建立劳务关系或者劳务派遣至机构的其他人员等。下列从业人员应当注册取得从业资格:

(一)公募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中从事与基金业务相关的基金销售、产品开发、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风险控制、份额登记、估值核算、清算交收、监察稽核、合规管理、信息技术、财务管理等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私募股权(含创投)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基金托管人中从事与基金业务相关的账户管理、资金清算、估值复核、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四)基金服务机构中从事与基金业务相关的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协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的其他人员。

问题:基金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注册对应的考试科目是?

回答:基金从业人员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应当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按照其从事的基金业务类型对应的考试科目组合具体如下:

(一)从事公募基金管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基金托管、各类证券类基金服务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以下简称“科目一”)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以下简称“科目二”)(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股权投资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和在各类基金服务机构中仅从事私募股权基金服务业务的从业人员,需要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科目组合进行从业资格注册。)。

(二)从事各类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基金从业资格注册考试科目组合对照表

从事的业务类型

需要通过的考试科目组合

公募基金管理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股权除外)

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

证券类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

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或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问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后,需要进行后续培训吗?

回答:基金从业人员自从业资格首次注册次年起,或者在从业资格注销后重新注册当年起,每年度完成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有关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5学时。

从业人员应当于12月31日前完成每年的后续职业培训要求学时。如当年度未按时完成,至次年6月30日前仍未补齐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异常标示并对外公示;连续三年未完成的将采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的自律措施。

问题:基金从业考试通过后,未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考试成绩有有效期吗?

回答:连续四年以上未从事基金业务的人员申请注册从业资格,应当在注册之前两年内完成不少于30学时后续职业培训或者重新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问题:基金从业资格证书需要进行年检吗?

回答:根据《关于不再组织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年检的通知》,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协会将不再组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年检。故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不再需要进行年检,但后续职业培训并未取消。

问题:通过其他考试,能否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回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协会的规定,认可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仅限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科目的考试成绩。通过上述相关科目考试首次向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含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注册应当在注册之前两年内完成不少于30学时后续职业培训或者重新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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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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