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转租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商铺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的主要情况如下:

座落: (以下简称该商铺)。

商铺用途: .

装修情况:简单装修(清单见后)。

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无误。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作为乙方 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如有违反,乙方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商铺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 元。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整)。(不含水电等日常费用)

该商铺租金 年内不变,即自 年 月 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以 年为单位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商铺租金的支付方式原则上一次性付清全款。如有特殊情况需分期付款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物业费以及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对本商铺中的所有物品、设施负有监管责任,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本商铺如墙、地面、天花板因建筑物结构原因造成的发裂、下沉等负责维修。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如需另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商铺,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乙方保证不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商铺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商铺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日租金标准的3倍每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商铺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水电管线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商铺外的一些由乙方安装的设施如广告牌、灯饰、固定的雨棚等,原则上乙方不可拆除,如乙方确实要拆除的,必须将商铺外貌恢复原状,具体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乙方在租赁期内,原则上不许转租、转让和交换,但如果因乙方确实无法经营下去,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合法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商铺,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转租合同订立时必须有甲方的参与。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赔偿。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出售该商铺且提前一个月通知了乙方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商铺,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三十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商铺用途,或违法经营的;

(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商铺、转让商铺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商铺的;

(四)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十日的;

十、违约责任

1,该商铺交付时存在房屋结构上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商铺原状,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商铺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2,若乙方在本商铺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付完保证金后立即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中必须有甲乙双方的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6,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7,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转租合同书(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元整(¥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或)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 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二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三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四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五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六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或3.乙方每( 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 %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 元。

本合同共 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转租合同书(三)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省、市) (区、县) (街、道) 号第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2、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该面积与产权证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 。

3、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该商铺。

4、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5、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屋内设施清单进行交接,并核对后签字确认。乙方应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到甲方

第二条 租赁形式

甲方提供店面、现有设备,乙方在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自主经营,支付承租费用后,盈亏自负。

第三条 租金及保证金的支付

1、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之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当交纳管理费以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

2、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方式为: (现金、银行转账)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甲方银行信息如有变更,应当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

1、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须以 方式支付 个月的租金合计 元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2、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种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应在归还该商铺 日内返还乙方。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优先自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五条 商铺的使用及维护

1、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店铺内设施的所有权,不得中途取走或者设置担保等;如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当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该商铺以及现有设施的使用安全及维护工作,合同签订后乙方新购置的设施由其自行维护。

3、甲方提出进行维护应当提前 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认为该商铺及设备需要维护的,应当提前 日告知甲方,甲方超过 日不予回复的,乙方可以自行维护,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装修和改建

1、乙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及乙方聘请的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3、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者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5、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到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音、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得干扰或者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装修作业需要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 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可以/不得)转租该商铺的全部或者部分。

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2、合同期限届满前 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考察,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3、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4、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5、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者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应的各项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不得无照经营或非法经营。

3、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者法律责任。

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者其他非甲方或者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迟维修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应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是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新的书面合同。

2、如因政府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按协议履行各自职责,任何一方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2、甲方如未按约定交付店面,每逾期一日,每逾期一日按 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超过 日,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

2、 。

3、 。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转租合同书(四)

转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商铺地址:

甲方将其租赁的位于市区路号的商铺在良好状态下,转租部分给乙方用于使用。

二.商铺面积:

转租该商铺的使用面积约为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商铺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装修免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乙方免房租之装修期。

四.租金:

1.数额:甲乙双方议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整,后年租金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协商确定,应付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付给甲方。

2.支付方式:

租金按为壹期支付,首期租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签定时一次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期开始前提前缴纳,先付后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开具收据给乙方。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个工作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所欠费用款项的 ‰收取

滞纳金,如超过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依约将商铺及附属设施按时完整交付乙方使用。

负责对商铺定期安全检查,商铺维修费等原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六.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并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通讯费、治安费、税金、卫生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乙方在装修期间不能破坏商铺的主体结构。

合同期满后,乙方原有的固定装修不能破坏移走。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注意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否则在本租赁场所内由此而产生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 天内将承租的商铺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不可抗力:

商铺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作无法进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预付的未履行期间的租金给乙方。

九.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圆整。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实际损失,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订约人: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商铺转租合同书(五)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2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转租期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百拾元整)。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

4 2乙方应于每月

五、其它费用

5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6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房屋租赁给乙方,并续签租赁合同。

八、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九、合同终止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 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十一、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转租合同书(六)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商铺坐落地址及交付状况

1、商铺地址:

2、商铺交付情况:商铺状况为。

3、签约前甲方须出示甲方合法身份证件、所租赁房屋产权证、甲方与房屋所有人签订之租房合同,并提供甲方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所租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方与房屋所有人签订之租房合同复印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4、用途: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期年月月日止。

2、交房日期为 年 月 日(以实际交房日为准)。

3、租金起算日自日起至日止。

4、合同期满后,如果商铺所有人继续租赁该商铺,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须在合同到期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约)。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共计¥元,人民币大写

2、租金于合同签订日起 日内支付,租金以

开户行: ;

开户名: ;

帐号: 。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响承重结构的条件下对该商铺及其附属结构进行装修。

2、租赁期间,乙方对其装修的部分有自行维修的义务。

第五条 各项费用交纳

1、物业管理费:甲乙双方约定。

2、水电空调等使用费用:甲乙双方约定。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商铺转租给第三方,如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该租赁合同对乙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无论乙方与第三方如何约定,乙方的转租行为不能免除本合同项下支付租金及其它约定的所有义务。

第七条 乙方承租该房屋,营业执照等一切证件乙方自行办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将租赁期内剩余的房租等相关费用退还给乙方。

2、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空装修及设备,将商铺交还甲方。

3、如因商铺所有人与甲方的纠纷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租赁该商铺,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第八条 第 款约定的方式给予乙方赔偿。

第九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征收、征用、拆迁等)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有责任因为乙方装修所从政府部门获赔的装璜、设备赔付款支付给乙方,并把乙方已交付的当年剩余租金退还给乙方。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商铺,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保证所转租商铺权属清晰,同时保证乙方租赁期内对该商铺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商铺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遵守商铺所属物业公司相关规定,如有未依规定行事,造成的责任、损失或违约,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合同附加条款及其附件视同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租赁期间,若因甲方原因及商铺所有人造成的乙方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租赁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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