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福建法律工作者眼里的宪法温度

宪法日|福建法律工作者眼里的宪法温度

作为公民,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受到了宪法的保护,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福建法治报记者采访了部分法律工作者,倾听他们在生活点滴中感悟到的宪法温度。

法律志愿者林大爷:

美好生活离不开宪法的保障

家住福州西湖附近的林大爷,是一名法律志愿者,平日经常参加社区的普法服务活动,为社区的老人朋友讲解法律知识、调解生活矛盾。和记者聊及宪法时,林大爷刚解答完熊奶奶关于房子的一些问题。“说起宪法,你们年轻人喜欢用‘高大上’形容它,感觉它距离我们生活很远。”林大爷笑了笑,说道,“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就说刚刚聊的房子问题,《宪法》中就有很多条款与之相关。”

原来,刚刚熊奶奶和林大爷聊的问题,正是关于房屋的使用年限。“大家都知道,我们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林大爷从口袋里拿出平时记录法律理论的小本子,边看边和记者说,“根据《宪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我们只享有使用的权利,那么70年到期后怎么办呢?”旁边路过的一位阿姨听到林大爷的问题,也好奇地凑过来听解答。林大爷缓缓地向记者解释:“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宪法保护的。根据《物权法》,我们可以看出,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我的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我的。当我的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可以续签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大家大可不必担心这个问题。”路过的阿姨听完后,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说道:“我平时也会想这个问题,今天终于得到了答案,真是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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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对宪法的感情,林大爷说:“宪法是最大的法,规范着公权力的平稳与秩序,我们的美好生活离不开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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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叶素华:

宪法是公平正义的根本指南

今年宪法修正案出台后,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的叶素华律师多次应顾问单位的邀请,向单位员工们宣传普及宪法精神和宪法知识。

虽然专长是金融法律事务和民商事纠纷等业务,但在叶素华看来,宪法不仅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效力,更是指导自己办好每一个案件、服务好每一个当事人,让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指南。

叶素华曾经办理过一个房屋拆迁纠纷的案件,原告在签订安置协议后,对方未及时按协议履行义务,原告到法院起诉时却发现当年自己签订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约定有予盾之处,维权之路异常艰辛。“类似于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在办理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以第三方的专业角度进行释理说法,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化解双方的矛盾。”叶素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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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宪法应该成为我们的共同信仰。”在叶素华看来,律师是一支不同于公检法、但也是依法治国重要力量的队伍,应努力推动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而对更多的群众来说,宪法则应该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拥护和信仰,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譬如生活中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或者是从很小的一个案例中学会一些法律知识,都应该是每个人幸福生活的自觉行动。”叶素华表示。

作者:福建法治报记者 谢梦远 黄丽青

值班编辑:王淯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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