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时代“最美法律援助人”黄中子:倾满腔热血 撒一路芬芳

湖南省新时代“最美法律援助人”黄中子:倾满腔热血 撒一路芬芳

法治宣传。

湖南省新时代“最美法律援助人”黄中子:倾满腔热血 撒一路芬芳

黄中子在西藏那曲地区法律援助中心。

红网时刻记者 王永红 通讯员 罗蓉 永州报道

2012年4月,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湖南昱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中子做了一个让所有人诧异的决定:报名参加中国“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好不容易才建立起一定人际关系和知名度,为什么要放弃稳定的现有的一切去参加志愿活动?质疑声不断在耳边回响。“为了尝试自己律师人生中的一种特殊体验,突破物欲去共同塑造中国律师的职业形象。”每一次,黄中子都坚定回答。

在黄中子的坚持下,刚开始反对的妻子和父亲选择了支持。就这样,黄中子踏上了五年的援边、援疆之路。

五年来,黄中子先后被派遣至云南省维西傈僳族族自治县、新疆自治区布尔津县、乌鲁木齐县、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等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13年以来,他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全国百姓心中最满意的模范志愿律师”“湖南省公益律师之星”等多项荣誉称号,2018年被评为湖南省新时代“最美法律援助人”。

克服重重困难,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法援伊始,黄中子来到位于云南维西傈僳族族自治县,他发现条件比想象中的更艰苦。维西属于滇西北山区,交通不便,经济发展滞后,法律意识淡薄,自然环境艰苦,办公条件简陋。住的地方除了一张床,一无所有,洗脸刷牙都要到公用卫生间。这一切的一切让他刚来时的信心,似乎荡然无存。

而当他走进受援地司法局为他提供的办公室时,几个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已经在等着他。面对那一双双充满求助眼神的眼睛,看着那一张张困苦无奈的脸庞,他在心底默默发誓:不求功名,不求富贵,只求能好好地帮助这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踏踏实实,让今生无悔。

2012年9月,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攀天阁乡的村民罗某,拄着双拐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他的办公室,请求法律援助。经咨询了解,罗某时年22岁,在本村和某开设的农家乐里做服务员。2011年11月7日,和某非法存放在家里的大量开矿炸药意外发生爆炸,致多人死亡。这就是当地闻名的“11.7”爆炸事件。罗某玲本来准备年底结婚的,而这次爆炸让她失去了一条左腿,也让她年底结婚的想法彻底泡汤。为罗某办理好法律援助手续后,黄中子认真为她写好了诉状,交至法院。然后是繁琐的调查取证,整理材料,准备开庭等工作。为了核实证据材料,黄中子先后5次驱车到离县城80余公里,需艰难行走近三个小时车程的偏僻山村进行调查取证。

法庭上,他一方面代表当事人义正词严地提出赔偿请求,另一方面庭下找到和某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敦促其家属积极代为履行赔偿义务,以取得被害人谅解,为被告的从宽量刑争取机会。通过数次苦口婆心的耐心劝告、法理解释和调解,和某家属最终答应代为赔偿,支付了罗某73万余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款。

黄中子离开云南时,装上假肢的罗某与送别的朋友一起,站在车站站台上依依不舍地含泪告别,大伙拉着他的手不住地叮嘱:黄律师,你要常回来看看呀!

看到了这一幕,黄中子的妻子突然问他:“你下一年还法援吗?”他缓缓地坚定地回答:“嗯,我要去新疆。”妻子沉默了一下,说:“好,那我回家上班和带孩子,家里的事就交给我。”

矢志不渝,甘当法援铺路人

一年的援助期很快在繁忙中度过,黄中子决定,要做一粒种子,继续扎根西部,将志愿援助变成自己的事业。

2013年7月,他被派往了中国的北疆–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继续在西部地区从事法律援助志愿工作。2014年7月,他又被派往新疆乌鲁木齐县工作。

在新疆,他积极参与地方法律援助工作。在回族大妈马梅英的上访调解工作中,他耐心劝导,又多方协调,终于调解斡旋成功,为大妈争取了政策性补偿金,让大妈从此息访息讼;在甘肃民工高某十余人追索劳动报酬一案中,他冒着严寒,无数次奔波于零下二十多度的工地厂房之间,为当事人追索到被拖欠的劳动报酬款20余万元,让他们能及时返乡过年。新疆的冬天虽冷,却冷不了黄中子那颗火热的法律援助之心。

2015年7月,他来到青藏高原海拔4500多米的高海拔地区——西藏那曲。这是中国境内海拔最高的一座城市,整个市区没有树木,没有灌木,高寒缺氧是这个城市的显著特征。

在那曲,黄中子努力克服高原缺氧,气候寒冷,语言习俗不通等困难,积极接受法院指定,为未成年人开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辩护10余起,受理农民工追讨欠薪案件14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3起,为藏区困难群众免费代书12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近千件。

……

五年来,黄中子没有停止援助的脚步,每到一处,都以认真细致、不惧困难的工作态度,积极为群众权益维权护航。他的付出,得到了边疆群众和各服务地地方党委政府的一致肯定和好评。五年来,他接待法律咨询近万人次,为受援地当地干部群众讲授法治课50余杨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600万元。

不忘初心,坚持帮助需要的人

每到夜幕低垂,黄中子一个人在宿舍,有一种寂寞会如影随形,它叫思念,思念爱人,思念孩子,思念父母……

2016年12月25日早上,黄中子正在准备开庭的材料,是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摩托车的案子。突然电话响了,妻子在电话里哽咽着告诉他:“快回来,咱爸身体不好住院了,是心脏病,医生说要住进ICU……”刹那间,黄中子懵了,这五年,父母亲默默地担起家庭责任,为他抚养孩子,五年间风雨无阻,只是如今,他们确实老了。

即便心里牵挂着父亲,黄中子仍以一个律师的身份进入法庭,为那个问题少年做了请求免予处罚的辩护,又在法庭上以一个父亲角色苦口婆心地对一个犯错的孩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了教育,直到孩子真心地低头悔过,就这样坚持着开完庭。

一开完庭,他马上定票,千里辗转,在第三天才回到家。看到自己的父亲,插着氧气管躺在床上,那一刻,黄中子潸然泪下……所幸,父亲在转到市级医院进行手术后,又慢慢恢复。

出来已经第5年了,刚出来的时候,孩子才4岁,现在,他已经小学三年级了。为了家庭,黄中子不得不告别西部,结束五年的援边工作,回到家乡。

但他依然坚守自己法律援助的初心,时刻不忘自己身上担负的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的社会责任,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这五年的宝贵经历,是一生最大的财富。今后的日子里,我依然会秉持初心,坚持法援,积极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援助,为社会的公平和和谐尽自己一份努力!”黄中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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