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星的代理人,真的是神仙姐姐啊!

现在鲍毓明性侵李星星一案,已经发展到全民关注的地步了。

有人给加害人洗地,说他跟14岁少女是恋爱关系。

鲍毓明一方,还在控诉受害者发言不实,以每个字儿都钻法律空子的方式说要“适度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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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只要是个有良心的正常人都知道。

只要是一个40多岁、200来斤的油腻中年人,对未成年少女进行了性侵,那就是犯罪,就是禽兽行为。

这是无论谁来说,怎么说,都不可能有反转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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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真的有反转,那只会是一种可能:

李星星没有被任何人性侵过,她还在上中学,至今为止所有事情都是她幻想出来的。

如果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就好好等着司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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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很多人,对这起案件的发展已经持悲观态度了。

鲍毓明作为大律师,有钱有势有地位,还擅长利用法律为自己开脱,受害人胜诉的可能性太小了。

但是好在郭建梅接了李星星案,为这起带着悲凉气息的案件,带上了一层热血色彩。

她跟鲍毓明虽然都是律师,可立场真的不一样。

李星星的代理人,真的是神仙姐姐啊!

(图源于网易新闻)

一方是熟悉法律善于钻空子的嫌疑人,另一方是闻名海外行侠仗义的公益律师。

终究是“姐姐来了”拯救李星星于魔爪,还是在恶魔的操作下给更多人提供标准的“送养小孩守则”,就看最后的结果了。

可以看下这位了不起的女性,郭建梅到底是谁。

郭建梅的头衔之多让无数人敬佩,她是“全球女性领导者奖”、“公益律师年度人物奖”、“西蒙·德·波伏娃奖”、“诺贝尔替代奖”的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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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是2006年度的国家“公益楷模”,更是中国第一位专职公益律师,就连《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是她参与起草的。

从业24年在,经手4000起案件,12万妇女得到了帮助。

她的客户都是些蓬头垢面的弱者:没钱请律师的家暴女性、被强奸的幼女、遭遇职场歧视的女生……

有些时候,连普通人见到这类受害者,都会皱着眉头绕开,郭建梅却一直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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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接下的案子非常多,也非常复杂。

一位江苏徐州妇女的儿子疑似被当地民警打死,尸首手指断裂、满身淤青,她来京上访却没有结果。

后来她意外被一辆大巴撞到重伤,全身骨折,一只眼球被摘除,可仅仅拿到了3万赔偿,不幸的是这几万块钱又被人偷了。

郭建梅在见到她时,女人已经眼睛流脓,满身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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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为这场案件写了8000字代理词,觉得会胜诉,等到了法院,法官态度极度恶劣,还没等她宣读就直接判败诉了。

走出大门之后,两个人一个无声垂泪,一个嚎啕大哭。

还记得当年的“宋山木案”吗?

作为一个大型培训机构总裁、网络早期网红、“正能量”一词发明者,宋山木强奸了公司里的实习女大学生,还在威胁下拍了受害者裸照,后来经调查后发现,该公司还有好几个女职员遭到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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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法庭上,宋山木跟律师特别无耻,一会儿说他跟这些女性是情人关系,一会儿说“她们向我要钱”,非要往卖淫上面靠,谎话连篇,漏洞百出,而受害人却只能在一旁,继续承受这种奇耻大辱。

幸好女员工找到了郭建梅,这场案件在几番努力之下胜诉,法院判被告宋山木强奸罪,判有期徒刑四年。

在郭建梅与其机构千千律师事务所的代理下,很多案件甚至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甚至推动了法律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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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的已婚妇女李彦,遭受了长期的家庭暴力,曾经多次向妇联求助、向派出所报警,后来在跟丈夫的冲突中暴力杀夫并碎尸。

郭建梅律师为李彦二审辩护,她在网上举办了撤销死刑的签名活动,最终死刑改成了死缓,这起案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人们开始讨论家庭暴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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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还处理过几起类似“辽宁营口嫖宿幼女案”的案件,受害者都是12、13岁的女孩,她们遭到绑架还被强奸。

可是等判决下来时,嫌疑人的罪名却是“嫖宿幼女”,最高刑罚不过是坐十几年牢,交点儿罚金罢了。

在郭建梅她们的帮助下,很多人开始了解到“嫖宿幼女”的罪名根本立不住。

很多受害人不仅遭受身体上的创伤,还得背着“卖淫”的骂名,几年后“嫖宿幼女罪”也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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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案发现场)

郭建梅的确是一个“扶弱者前行”的人,她的客户都是处在最底端的人群,负责免费帮助那些苦难的女性。

也许是因为成长经历,她对此也感同身受,她说过“我知道社会是怎么欺负弱者的。”

郭建梅的奶奶饿死在卖馍的路上,去世时筐里还有好几个馍,她一口都不敢吃就是怕被丈夫打,而姥姥只是因为没有生下儿子,就被夫家扫地出门,无奈之下只能改嫁。

而郭建梅本身就遭受过不少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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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河南人、农村出来、家里没钱、打扮土气,即使后来考上北京大学了,还在毕业后放弃了薪资优厚的稳定工作,做起了公益律师。

这些都给她带来了白眼,大众说她是在作秀博关注,法官问她“是没有案源吗”,怎么为这类人代理案子,她甚至遭受过当地企业和官方的威胁。

偏见与无知混成一团,所有阶级都无法越过,郭建梅在帮助那些弱者时,是实实在在地体验他们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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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处境是真的艰难。

她没有任何报酬,免费为那些穷苦女性服务,可代理案件经常败诉,所在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甚至连人才都不够,现在大家都去做能赚钱的商业律师了,谁偏偏找罪受,像她一样当个公益律师?

跟她的同学们相比,郭建梅宛如异类。

同样是毕业于北大法律系,比她成绩差的同学,都当上了财团老总,有的大律师身家上亿,有的进了司法部门。

哪怕是在聚会上,她也会听到谁接到了一个几百万的案子,谁换了一辆豪车,谁又买了一辆别墅。

她说律师这行的现状就是:“中国的律师有14万人,大约平均一万人才一个律师,但现在90%的律师只为10%的人服务。”

她遇到过不少男律师,过的都是那种很享受的生活,每天喝酒、聚会、拉关系、养好几个情人,可偏偏收入千万,还是大公司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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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是无法过上这种有钱、有名誉,又会享受的生活吗?

并不吧!

郭建梅既然是公益律师这条路上的前行者,也证明了她在专业上的能力,有很多商业案件找她出山辩护,可是她都没答应。

她在海外也有非常大的名气,很多海外公益律师事务所,也出高薪邀请过郭建梅移民工作。

可她都统统拒绝了,郭建梅说“我对移民不感兴趣,我觉得我的事业还是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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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服务是她的理想,更是信念,因为她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东西不可战胜,那就是正义。

2011年当她所在的机构搬离北大时,她发布过这样的声明:

“我们从事的是正义的事业,而正义是不可战胜的。别了,北大!不别的是我们对公平和正义永远的追求,对中国法治坚定不移的信念。”

对于自己做公益律师的选择,她也很坚定:

“我觉得自己像一列火车呼地就冲出去了,还没顾得上想为什么。有的人趋名,有的人趋利,像我这样的,是趋理想、趋信仰的。要怎么对待自己的生命?怎么样才不枉费一生?我不想做商业律师,不想做家庭妇女,我就想做公益律师,这样才快乐。人要为精神活着,否则,人生就没有意义。”

当面对自己的客户时,郭建梅抱有最纯粹的人文关怀:

“我们应该努力帮助那些在社会中处于弱势的人们,让他们活得更体面、更有尊严。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让不同性别、年龄、民族,有钱或没钱的人平等地享受法制的阳光。”

如果说“姐姐来了”是一句口号,我们见过那么多女星维护受害者,而郭建梅则是几十年都在践行着保护弱者的原则。

在如今的环境下做这种不讨好事情,是真的困难,可她始终都没放弃,无论面对什么风浪,她都会说出那句:“这是比太阳还光辉的事业。”

现在如果有人浏览下郭建梅所在的千千律师事务所,会发现她不仅帮助弱势女性,还支持残疾人群、农民工等等人群。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存在啊,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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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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