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社厅回应“大学生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由政府代偿”:从2015年就有,需经程序审核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稳 吕乐 报道

2月17日,“浙江大学生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由政府代偿”的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网络热议。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政策自2015年开始实行,由浙江省失业保险基金成立的专门担保机构创业担保基金帮忙代偿。而代偿之后,个人就不需要再去还钱了,但需要经过程序审核。

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在发布会上表示,高校毕业生到浙江工作,可以享受2万到40万不等的生活补贴或购房租房补贴。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到50万,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

消息一出,“浙江大学生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由政府代偿”的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网络热议。“代偿是不用还了吗”“是不是只是债务转移而已”“是延期还款吗”……众多网友纷纷在社交平台留下了自己的疑问。

“这是政府公开的文件,因为今天在国家(发改委)的发布会上说出去的,大家都以为是新的政策,其实是我们六七年前的政策,已经运营很成熟。”17日下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述政策其实并不是最新出台的新政策,而是浙江省政府于2015年出台的文件。

记者注意到,2015年7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该意见提出,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其中包括,简化贷款发放手续,健全呆坏账核销办法。贷款10万元以下、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免除个人担保。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超过10万元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整体运行都是很好的,肯定是有很规范的程序,而且都是县市级的人社局进行对接,都是正儿八经创业的,所以创业失败了这个钱还不了(的情况),是极少极少的。”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浙江省失业保险基金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担保机构叫创业担保基金,如果创业失败,由该担保基金来代偿。

“通俗一点讲,老百姓说是政府的钱也没错,相当于是政府管,因为创业担保基金就是政府的钱。”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政府帮忙代偿之后,个人就不需要再去还钱了。但这需要经过程序审核,不是说注册一个公司就能拿到钱。

“这个政策体现出的是一种姿态与激励,能起到一定的兜底作用,避免大学生因创业失败背上沉重债务,而影响到个人人生的发展。”山东颐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告诉记者,当然,这笔钱如何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应该还会有相关的配套政策出台。

“其次,代偿这个词语并非法律术语,真正的专业术语是代为追偿。”针对许多网友留言问,代偿是不是政府帮忙还了,个人就不用还款了?张雪表示,“政府代偿后,意味着个人还款对象由银行转变为政府了,政府是有权利代替银行追回此款项的,当然是否追回由政府决定。另外,政府代偿后,个人征信记录是否会受到影响,则要看政府如何出台进一步的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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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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