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俊律师|如何为网络赌博案中App开发人员无罪辩护的几点思考

赌博犯罪,一直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对象。随着网络的发展,赌博行为也从线下走到线上,微信赌博群、赌博app等网络参赌平台五花八门。在网络赌博案中,赌博app等网站平台开发是犯罪行为中的重要一环,但由于涉赌app的开发与王者荣耀等日常生活app开发在技术原理上基本相同,这也为这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一定的无罪辩护空间。因此,如何论证app开发人员主观上不明知是该类案件的最大辩点。

一、涉案公司依法成立,手续齐全,目的合法

实践中赌博app开发主体基本都是以公司的形式设立的。虽然开设赌场罪不包括单位犯罪,但根据《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之规定,若涉案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直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因此一旦app开发公司涉案,那么可以从公司的设立角度寻找辩点,剖析涉案公司是为了某种合法经营的需要而成立,还是为了实施赌博犯罪而设立的。因为合法合规的网络公司除了去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常规的注册手续外,还要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备案和审批,需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证件。实务中,由于相关手续办理繁琐,条件苛刻,赌博app的开发公司资质多数存在问题,如果涉案网络公司手续齐全,那么可在一定程度上倒推其成立的目的是合法经营,而非为了犯罪。

二、涉案公司没有采取任何反侦查措施

因为赌博犯罪一直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对象,因此网络犯罪公司一般都会采取逃避司法机关侦查的技术措施,赌博app开发公司也不例外。反侦查措施常规的有租赁境外服务器、经常性的更换服务器地址、定期格式化后台数据等。这些反侦查措施的使用,目的就是为了增强隐蔽性和犯罪行为的持续性,因此如果涉案公司存在这些行为,可以证明app开发人员主观上知晓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知晓赌博实施的存在。反之,如果涉案公司不存在这些反侦查措施,甚至定期聘请一些专业风控人士对涉案公司进行“企业体检”,那么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公司业务的合法性。

三、涉案公司开发的app游戏内容不具有赌博性质

游戏内容是否具有赌博性质往往决定着涉案公司是否涉嫌犯罪。如果游戏内容是纯粹的娱乐项目,因参与人主观上操控而带有赌博性质,那么只能追究参与人赌博犯罪,不能倒查游戏开发主体涉嫌开设赌场罪。正如嫌疑人利用微信组建微信群参赌,那么组群的人员涉嫌开设赌场罪,不能扩大打击追究微信的开发主体腾讯公司涉嫌赌博犯罪。同理,如果涉案公司开发的app游戏内容仅仅是各类捕鱼游戏或者是掼蛋等棋牌游戏,那么这些游戏内容纯粹是娱乐消遣之目的,不能因此认定app开发主体涉嫌犯罪。

四、涉案公司不存在游戏币回购行为

无论是线下赌博还是网络赌博,参赌筹码的回购是认定赌博的实质条件。因网络赌博的筹码是游戏币,如果涉案公司可以回购游戏币,那么大概率涉嫌赌博犯罪。实务中,被定性开设赌场的网络棋牌游戏公司基本上都存在回购游戏币的行为,要么直接从游戏参与人手中直接回购,要么通过中间商间接从游戏参与人回购。无论哪种,都违反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等规定,涉嫌网络赌博犯罪。

以上是笔者对网络赌博案中,app开发人员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一点思考,撰文阐述,是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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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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