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到底什么?被行政处罚了该怎么办?

一、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

(二)行政机关所作决定(复印件核对原件);(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3.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亲属申请复议的,须提交亲属关系证联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单位提出申请的须提交: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

(二)行政机关所作决定(复印件核对原件)◇(二)营业执照或成立批复(复印件核对原件)◇(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律师代理的,须提父帅所幽、律师斌复印件,核

对原件);

(八)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沅

明材料;

(九)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通俗的说,就是如果老百姓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仃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利益,可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麦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怅法进行审査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一活动就叫行政复议。

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有权利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对哪些具体仃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复议的事项主要包括:(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査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徹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霖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

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

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四、申请行政复议主要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一)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五)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如何确认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应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即”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2)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3)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4)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6)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行政复议申请人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行政复议申请人主要有以下权利:

(ー)申请权

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均有权利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委托权

在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行政复议代理

人代为参加复议。

(三)申请回避权

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申请人可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办案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

理活动。

(四)査阅权

申请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五)撤回复议申请权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六)诉权

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行政复议申请人主要有以下义务:

(一)在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复议纪律,维护复议秩序,听从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安排。

(二)复议申请人应自觉履行已生效的复议决定。

(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

(一)行政复议的审理方式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二)行政复议审查的依据有哪些?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法律、政法规、地万性法规、规章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三)行政复议审查的结果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椿,证据确凿,适用上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

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个当等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四)行政复议审查的期限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五)行政复议决定的形式和效力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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