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老头子算计了:房产证上“单独所有”,离婚成了“共有”

最近,刘芳遇到一件令她特别气愤、特别恼火、可又特别棘手难搞定的事情,就是她与丈夫吴勇在婚姻存续期间,吴勇为补偿青春给她买过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注明为刘芳“单独所有”,吴勇也口口声声承诺说这个房子是给她自己买的。因种种原因,刘芳准备起诉吴勇离婚,吴勇出尔反尔说房子是他出钱买的,有他的一半。

为此,刘芳咨询过两个律师,律师说房子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平等分割。刘芳气愤不已,特别恼火,可又特别棘手难搞定这件事情,她认为自己十几年来付出这么大的牺牲,反而被吴勇这个老狐狸算计了。她问我怎么办?我说我也不甚懂法律问题,求助于网友们吧!

我被老头子算计了:房产证上“单独所有”,离婚成了“共有”

房子与不动产权证书

刘芳与吴勇是老夫少妻的再婚夫妻。吴勇是从事制造业的个体私营老板,公司资产达四五千万元。20世纪七十年代,吴勇与前妻刘霞结婚,因为刘霞不生育就抱养了一个女婴。巨大资产将来无人继承,就成为吴勇最大的心病。根据朋友出的主意,他打算花钱借腹生子,圆他的求子梦。

2010年春天,一个偶然机会与丈夫在国外打工三年不归寂寞孤独的刘芳在朋友喜宴上相遇,两人相谈甚欢,一拍即合,刘芳同意为吴勇代孕生子。当年刘芳生下一个女婴,吴勇心里乐开了花,按照约定给刘芳一笔钱,准备赶她走人。谁知道刘芳不要钱,与从国外打工回来的丈夫离了婚,死心塌地要跟吴勇一起生活。

吴勇借腹生子的事情暴露后,不得不与前妻刘霞提出离婚。刘霞提出的离婚条件是公司总资产50%股份落在她的名下,以后公司经营每年产生的利润分给她一半,同时要200万现金生活,一套150平米的房子过户于她的名下。吴勇万般无奈答应了刘霞的所有条件,与之离婚,然后与刘芳结婚。这一年吴勇55岁,刘芳才30岁,而且是貌美如花。

吴勇与刘芳领证结婚前,与他的公司法律顾问商议,把公司所有资产和家庭财产做个公证:一是吴勇名下的公司所有资产和股份由刚出生不久的女婴全部继承;二是公司经营每年产生的利润存入女婴的银行账户,两人共同监管,谁也无权动用,待孩子18岁后由她支配;三是吴勇名下的一套独栋别墅过户给女婴所有。

刘芳当时结婚心切,加之认为工厂是吴勇和刘霞创业建立的家业,与自己无关,别墅过户给孩子也是迟早的事情,没有多想就签字画押了。

我被老头子算计了:房产证上“单独所有”,离婚成了“共有”

国家不动产权证书

8年过去了,刘芳在家吃喝玩乐,逍遥自在,相夫教女,家庭相安无事。可刘芳的家人了解真相后,感觉吴勇诡计多端、早有预谋,做事太绝情了。他们认为两人相差25岁,吴勇百年之后,刘芳不是任何财产也得不到吗?不是怕刘芳改嫁用经济手段控制着她吗?不是让刘芳一辈子当免费保姆吗?吴勇太有心机了,心肠太歹毒了,8年青春光阴,刘芳做出的牺牲太大了。刘芳恍然大悟,就跟吴勇大吵大闹,要求分得一部分资产,否则日子就不过了。

吴勇毕竟久经商场、老谋深算,就哄着刘芳说,所有他名下的公司资产和家庭财产,8年前都给女儿了,已经过公证处公证了,不可能更改了,一个当母亲的还给自己的女儿挣什么资产呀?只要我百年之后你不另嫁他人,活着是吴家的人,死了是吴家的鬼,将来孩子长大后会好好赡养你供养你的,钱满够你花的。

刘芳不听这一套,不相信他的鬼话,继续与他闹翻,并以离婚相要挟。事已至此,吴勇知道很难安抚她了,闹大了起诉到法庭,老板脸面何在?与法律顾问商议后,对刘芳说,这样吧,给你买一个大房子,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单独所有,也算是对你青春貌美的补偿,让你吃个定心丸,将来与儿女一家过不到一块去,你也有个去处和退路。

就这样,吴勇在市里给刘芳买了一套130平米的房子。在房管局服务大厅办理房产证时,在“共有情况”一栏,写上了所有权人刘芳“单独所有”四个字。刘芳不放心,又当面咨询工作人员房子的权属问题。女工作人员说,根据《物权法》规定,这个房子就是你自己独有,你有个人处置这个房子的权利,如出售,不需要丈夫签字。刘芳的房子买后,没有装修也没有去住,与女儿继续住在别墅里。

随着吴勇年纪越来越大,最近几年他白天在工厂里抓管理搞经营,外出走访客户,晚上几乎不回家住宿。即便是每月偶尔回家一两次,也只是看看女儿随即离开,绝大部分时间住在工厂宿舍里。一段时间员工风言风语,说吴老板逍遥快活,一个大婆一个小婆,两边来回跑,过着一妻一妾的家庭生活。

对于这些说法,刘芳也没有太在意,毕竟吴勇和刘霞都60多岁了。离婚后刘霞一辈子没有再嫁人,养女出嫁后,一人孤苦伶仃很可怜,吴勇过去适当照顾一下不计较,也就容忍了。可闲话传得越来越邪乎,刘芳就起疑心了。她连续跟踪了几个晚上,发现吴勇与刘霞晚上真的住在一起了,这使刘芳大为恼火!

我被老头子算计了:房产证上“单独所有”,离婚成了“共有”

十几年的婚姻一旦离婚,一无所有,孤立无援

刘芳毅然决然提出离婚,说成全吴勇和刘霞,让他俩旧梦重圆早日复婚,不要偷偷摸摸的了,这是犯重婚罪的不法行为。

这时吴勇原形毕露、恶狠狠地说,我的所有资产都过给女儿了,所有文本资料你都签字画押了,你一分钱也拿不到了,而你的房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我的一半呢,看来十几年来防你就防对了,我知道你早晚会有与我分道扬镳的一天!

刘芳听后犹如五雷轰顶,十几年的愤怒爆发了,顺手摸起茶几上的烟缸扔了过去,瞬间吴勇的额头上鲜血直流。当天晚上,刘芳咨询了两个律师,律师的说法与吴勇基本一致。

明明房产证上注明所有权人刘芳“单独所有”,又咨询了房管局工作人员房屋的归属问题,可是怎么到了离婚时,这个房子的归属就变成了夫妻“共有”财产,还要平等分割呢?《物权法》与《婚姻法》不是相抵触了吗?

这个时候,刘芳认识到吴勇和他的公司法律顾问早把相关法律条文研究透了,在十几年之前就预谋策划好了,自己不知不觉地就钻进了他们设计的圈套,这就是老夫少妻的悲哀,到头来自己一套独有的房子还保不住、孤立无援。

网友们,您们说刘芳该怎么办呢?请大家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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