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伤九级领了十万六千元正常吗?

问题:

咨询者x,男,出生年月1995年2月3日,在新疆某公司上班,2022年7月27日受伤,月工资8000元。医院诊断:韧带完全撕裂、半月板损伤。工伤九级。已从社保局领到赔偿106000元。

咨询者的问题:我在新疆工伤九级领了十万六千元正常吗?

张稳稳(13488125995)回复:

您好!x先生。

您的九级工伤,在新疆可以获得赔偿数额为: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8000元/月=72000元;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个月×8062.4元/月=56436.8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8062.4元/月=120936元;

第2和第3项,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3 年 1 月 8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82 号)第二十九条。

4、停工留薪期工资:4个月×8000元/月=32000元。

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相关规定,桡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S53.2,4个月。

综上:x先生,您的九级工伤在新疆可以获得以上4项赔偿小计为281372.8元。您只领了106000元,不合理。您可以拿着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去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疆工伤九级领了十万六千元正常吗?

备注一:2021年度新疆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62.4元,数据来自2023年8月5日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2023)新2801民初2674号民事判决书。

备注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备注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3 年 1 月 8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82 号)第二十九条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为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

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分别按 21个月和 9 个月计发,八级伤残职工分别按 18 个月和 8 个月计发,九级伤残职工分别按 15 个月和 7 个月计发,十级伤残职工分别按 12 个月和 6 个月计发。患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此标准基础上增发 20%。

备注四:张稳稳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助理。

备注五:本文系张稳稳(工伤专业研究方向)第92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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