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睡衣市民面部无码照被曝光,宿州城管被质疑后删文并致歉

穿睡衣市民面部无码照被曝光,宿州城管被质疑后删文并致歉

上述图片马赛克系潇湘晨报编辑所加,来源:宿州市城管局

七位市民穿着睡衣出行,被认定不文明,遭抓拍举报,面部无码照和身份证格式图片曝光。

1月20日,安徽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号发布的上述照片,在社交媒体引发争议,被指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知名律师吴洪波称,公民穿什么衣服属个人私生活,行政权力粗暴介入公民私生活太过荒唐。

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当地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曝光穿睡衣出行行为,就像曝光闯红灯是一样的道理,如果当事人要删除,需要说明原因,接受罚款或教育。

不过,当晚该局删除了内容,并承认方式欠妥,同时致歉。

【1】曝光:市民穿着睡衣出行被曝光

关于“不文明行为”,题为《曝光不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素养》的推文给出定义:指人们由于公共道德缺失而做出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举止和动作。

对于上述问题,推文煞有介事称,很多人觉得这是小问题,不值得上纲上线,还有的认为,公共场所是”公共的”地盘,没人指责,也没有监督和舆论压力,形成了一种安全的、从众的无意识状态。

那应该怎么办?推文用15张图,给与了“回答”。

潇湘晨报记者梳理发现,其中7人被归纳为“穿着睡衣出行”,2男5女,他们的面部均未打码。另外8人行为分别系“不文明”躺卧、遛狗,占道经营,聚众打牌等。

照片右上角分别挂出一张身份证格式图片,内容包含头像,姓氏,身份证前6位和末尾3位数。“不文明发生地”分别为:国购广场,道东华府春天菜市场,大河南街,道东大街等。

【2】探因:向十大陋习宣战专项行动

当地城管为何有这种主意?潇湘晨报调查发现,早在2016年,人民网安徽频道就有引述宿州市政府网消息提到,宿州市开展向“十大陋习”宣战专项行动。

报道称,在城区范围开展这样行动的目的是,推进宿州市“十六城同创”工作,提升城市文明程度,通过舆论引导、宣传教育、社会曝光、劝导纠正等措施,加强市民行为约束,形成人人讲文明、处处改陋习、时时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

报道说,此次专项行动是在(宿州)市城管委领导下,由市文明办、市城管局牵头,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联动实施。

前期通过发动网络征集、群众寻找、专题访谈、社会评议等形式,从“生活言行”、“公共秩序”、“公共卫生”、“交通出行”等方面,找出了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车窗抛物”、“公共场所乱扔垃圾”、“小饭店污水排放”、“出店占道经营”、“广告设置乱象”、“随意践踏绿地,攀折花木”、“宠物进园”、“张贴小广告”、“穿睡衣上街”、“闯红灯”十项陋习,作为重点整治内容。

报道重点提到,发动群众开展“发生在身边的十大陋习抓拍”,通过街头、公园、广场等处的立式“曝光台”和媒体“曝光台”对陋习进行曝光,引发广大市民对不文明行为的广泛关注,倡导现代文明意识,引导广大市民形成良好习惯。

【3】律师:穿睡衣没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针对曝光穿睡衣行为,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吴洪波律师认为,行政权力粗暴介入公民私生活太过荒唐,应对这种乱决策、乱作为的任性做法紧急叫停。

他强调,公民穿什么衣服属个人私生活,穿睡衣并没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共利益,不可能为法律所禁止,城管部门的随意处罚明显超越行政权力的边界。

吴洪波律师说,“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当地政府规倡导文明、引导民风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在没有深入基层、深入民众的基础上,仅仅依靠手中的权力制定自己认为可行的政策并强行加以推行实施,滥用官微肆意侵犯公民人格尊严。”

吴洪波律师最后,如此“官微”未免太“官威”。

【4】回应:删除要交罚款或接受教育

20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宿州市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证实,穿睡衣行为被曝光情况属实。

关于曝光照片的来源,他说,“你如果拍到大街上有人穿着睡衣的照片,需要拍到脸,然后拍到全身,发到12319我们城管服务热线邮箱里面,经过我们核实后,再根据数量进行奖励。”

这样做的原因,上述工作人员解释,是为了创建文明城市,现在是攻关期。

针对涉嫌侵权的质疑,他说,“这属于不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是要曝光的,跟那个闯红灯是一样的道理。我们在路口闯红灯不是都要被曝光的嘛。我们不利用他们的脸做广告什么的,这怎么侵犯了别人肖像权了?

当事人如果有什么难言之隐,想消掉这些照片怎么办?这名工作人员说,“需要到相关部门说明原因,该交罚款交罚款,该批评教育就批评教育,就按正常程序走,然后把你照片消掉,照片不能一直挂在上面是吧,它是一直更新的。”

【5】城管:内容和方式欠妥,真诚道歉

20日当晚,潇湘晨报记者再次刷新城管曝光的推文,显示“已被发布者删除”。

接着,宿州城管官方公号发布“致歉声明”,坦承“审核把关不严”,发布《曝光不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素养》信息,内容和方式欠妥。

声明称,“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改正,已主动撤下相关稿件,在此表示真诚道歉。”

声明保证,“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今后不发生类似情况。”

“感谢对宿州城管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声明最后落款为“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潇湘晨报记者耿志方 温艳丽 实习生黄紫薇 谭思慧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潇湘晨报】创作,在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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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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