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次挥手让幼童捡走手机 民警公布无码视频寻人后,拾主已归还

7月4日,云南曲靖罗平公安公布了一则视频,视频中女子见到他人遗失的手机后,让一名幼童去捡手机,犹豫再三后,女子将手机捡走,警方喊话女子将手机交于派出所。7月7日,红星新闻从罗平公安处了解到,女子的另一个孩子看到视频后,已告知女子并已将手机归还。

女子4次挥手让幼童捡走手机 民警公布无码视频寻人后,拾主已归还

↑罗平公安公布的视频截图

事发女子让幼童捡手机视频公布引热议

警方公布的视频显示,一名带着幼童的女子在一超市出口,并配文“路过的人发现了手机,经过多次观察后,居然教唆孩子去拿手机,而后又将手机放在座椅上离开,离开约一分钟后,又返回将手机拿走。”并带有“家庭教育”的话题。

该视频未对女子面部进行打码,该女子发现手机后,能看到她多次四处观察的神态,其先后4次挥手示意让孩子捡手机,还点亮了手机屏幕。

视频发出后引发网友议论,有网友认为,女子的行为是让孩子偷捡手机,“教育孩子而不应该是教唆孩子,一字之差,未来将是人生的偏差啊。”也有网友认为女子捡到手机没有归还只是道德上缺失,不算“偷”,属于不当得利自诉案件,警方没有为女子打码就公布视频的“手法不高明”,可能对女子造成网络暴力。

女子4次挥手让幼童捡走手机 民警公布无码视频寻人后,拾主已归还

↑罗平公安公布的视频显示,女子教唆孩子去拿手机 据视频截图

警方:女子的另一孩子看到视频后告知母亲

7月6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从罗平公安处了解到,失主发现手机丢失后,截取了当时的监控并报警,并将监控发给了警方。视频已经公布2天,正在寻找中,“发这条信息主要(目的)是让她把手机交还到派出所。”

7月7日,罗平公安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7月6日,捡手机女子的另外一个15岁左右的孩子看到了警方公布的视频后告知母亲,现已联系失主并将手机归还。

至于网友所说的警方未对女子面部打码一事欠妥,该工作人员称,“这个事情不是网友说故意不故意的,如果我们打马赛克,拾主也装昏,那手机是不是无法找了?”

该工作人员还指出,女子在公共场合捡到手机,如果失主找到她她拒不归还,如果达到一定的金额,就可能构成非法侵占,“我们每发一条视频各种想法都有,如果说所有都……那我们就无法工作了。”

律师:警方公布无码视频有待考量

女子示意孩子捡手机并将手机带走,这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警方无码公布捡手机者视频是否合理?记者对此采访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赵莉芸律师和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李红星律师。

女子4次挥手让幼童捡走手机 民警公布无码视频寻人后,拾主已归还

↑罗平公安公布的视频显示,女子返回拿手机 据视频截图

关于女子示意孩子捡手机并将手机带走,这是否属于犯罪的问题,赵莉芸律师指出,视频中,女子拾起手机的地点表现为一个超市出口,通过视频难以判断女子是否知道该手机有他人正在使用,所以该手机整体表现为无人占有的状态。从女子几次拿起手机的行为来看,无法直接判断其主观目的是为了私自占有手机,还是协助失主找回手机,所以难以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所以仅根据视频呈现的内容来看,女子的行为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盗窃。根据目前的情况,已经有失主出现,故女子的行为属于拾得遗失物,女子应当返还手机。

李红星律师则认为,女子的行为不属于盗窃,但女子的行为存在问题,“如果她直接将手机交给超市工作人员或者警察,失主可以很快找回手机。这位女士坐在那里犹豫再三,包括让孩子拿手机以及回头再次拿的行为,都说明她有可能想据为己有。在这个情况下,让孩子去拿手机,缺乏担当,而且给孩子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另外,假如失主要求归还而拒不归还,且手机经鉴定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则涉嫌侵占犯罪。

关于警方未为女子打码公布视频的行为是否欠妥的问题,赵莉芸律师对此认为:“警方的做法可能可以帮助失主找回手机,但也可能造成阻碍,还有待考量。”

李红星律师则认为,警方的行为有失妥当,“警方配的文字中,是女子教唆孩子拿手机,容易让人理解为女子利用孩子作为盗窃工具,女子涉嫌盗窃。捡东西和盗窃性质不同,而且捡东西不是犯罪,警察本来应当走访调查,可以督促归还,不应直接发布视频。”

红星新闻记者 胡挺 陈卿媛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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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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