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通报7起4月份律师维权典型案例

中国日报北京6月21日电(记者 张琰) 6月20日上午,全国律协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律协新闻发言人蒋敏通报了今年4月律师维权的7起典型案例。

1.全国律协、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山东省律师协会及临沂市律师协会共同维护律师人身权。黑龙江王律师在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办理一起家事纠纷的过程中被对方当事人暴力殴打,后经兰陵县人民医院检查鉴定为轻伤二级。黑龙江省律协收到王律师的维权申请后立即启动维权处理机制,向全国律协、黑龙江省司法厅进行汇报,并向山东省律协发函求助。全国律协收到黑龙江省律协书面报告后,立即要求山东省律协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严惩打人者,并要求黑龙江省律协派员赶赴案发地,慰问安抚被打律师。黑龙江省律协随即派员赴山东看望了被打律师,山东省律协与临沂市律协就协助王律师合法维权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并立即与兰陵县公安局进行了沟通协调。兰陵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此事,召开了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王律师维权相关事宜。因侵权人已构成刑事责任,兰陵县公安局已对侵权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2.河北省张家口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会见权。河北毕律师前往张家口市某看守所申请会见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犯罪嫌疑人时,被告知该犯罪嫌疑人被办案机关登记为“不准律师会见”。张家口市律协受理维权申请后,及时与张家口市公安局某分局取得联系并发函说明情况,后根据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有关规定,将维权申请材料转交办案机关。经张家口律协与办案机关沟通协调,毕律师成功会见了犯罪嫌疑人。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共同维护律师会见权。甘肃范某军、杨某彤两位律师前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某分局会见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时,被告知该案有同案犯未被拘留,律师不能会见。经过新疆律协与乌鲁木齐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律协共同协调,两位律师已被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

4.广东省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广东夏律师携带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补充材料通知书、律所调查函、民事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原件至深圳市某社区工作站调取被告的居住信息,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拒绝将相应信息打印并盖章。经深圳市律协沟通,夏律师在深圳市某网格管理办公室成功调取到被告的居住信息。

5.陕西省咸阳市律师协会、广东省深圳市律师协会共同维护律师阅卷权。广东邵律师系邵某诉何某云、文某红民间借贷纠纷发回重审一案的代理律师,前往陕西省某法院调取该案案卷时,法院表示只允许邵律师复制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复制其他一审和二审案卷内容,邵律师表示无法完全了解案情、正常代理案件,故申请维权。深圳市律协立即与咸阳市律协沟通相关事宜。经咸阳市律协与该法院协调,邵律师已顺利阅卷。

6.广东省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事务所名誉权。广东朱律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相关网络对其律师身份和执业经历过度报道,对其所在律所声誉及律师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该律师事务所向深圳市律协申请维权。深圳市律协接到维权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核实有关情况。经核实,朱某被刑事拘留的主要原因系其参股管理的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催收。深圳市律协立即与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取得联系,并派员前往沟通协调,希望区别个人投资行为与律所行为。经过协调后,官方发布信息中区别了朱某的个人行为与律所行为,有效维护了律所声誉。

7.广东省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广东省深圳市律师协会接到律师反映,称深圳市某法院要求律师代委托人签署保证书,保证书中说明“我作为本案当事人,保证向法院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律师认为,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不同,不应代案件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经深圳市律协维权委与该法院有关部门充分沟通,法院意识到让律师签署保证书确有不妥,表示今后不会再让律师签署。

(编辑:严玉洁 黄河流)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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