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学凡当庭与辩护律师解除代理关系

胡学凡当庭与辩护律师解除代理关系

在经历过6月29日庭审辩护人身份争论后,备受关注的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涉嫌受贿一案12月22日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度开庭。庭审中,胡学凡表示希望辩护人对案件本身关注多一些,不要纠结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为此胡学凡的一名辩护律师当庭提出解除代理关系并退出庭审。庭审中,胡学凡数度流泪……

2015年6月25日上午,胡学凡涉嫌受贿一案在安庆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因法院认为李庄辩护人资格有问题而休庭。

法院审查认为,在公诉机关讯问期间,胡学凡明确表示其不认识李庄,与李庄不是朋友,也不是亲戚。同时,李庄不是律师,也不是民间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在本案中担任辩护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不允许李庄作为辩护人参加诉讼。

李庄为胡学凡辩护被拒后,对于胡学凡提出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请求,法庭予以准许并宣布休庭。后胡学凡重新委托了湖南衡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曜中,以及李庄的儿子李亚童成为其辩护人。

庭审刚开始,胡学凡辩护人廖曜中律师、李亚童律师分别提出申请合议庭审判人员、出庭公诉人回避,审判长宣布休庭。重新开庭后,审判长宣读书面决定书,依法对辩护人的回避申请予以驳回。辩护人李亚童不服决定申请复议,被法院再次驳回。

此时已是中午十一点半,辩方律师之一、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廖曜中在法官宣布继续开庭时突然提出,其辩护人身份失效,因此不能满足委托人委托事项。

当审判长询问胡学凡是否继续委托廖曜中担任其辩护律师时,胡学凡说道:“希望辩护人对案件本身关注多一些,不要纠结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并放弃廖曜中为其辩护,仅继续委托李亚童担任其辩护律师。

旅游局长被控涉贿22起共计496万余元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在庭审现场获悉,胡学凡被指控的受贿事实多达22起,涉案数额高达496.008002万元。其中受贿的名目繁多,涉及多个方面。

据起诉书指控,1997年至2014年,胡学凡利用其担任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书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山旅游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黄山市委副书记、中共黄山市委纪委书记、安徽省旅游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22家单位或个人在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法定代表人给予的现金、购物卡、首饰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6.008002万元。

据悉,此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庆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于2014年12月30日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

最大一笔贿款达231万元

记者在庭审现场通过公诉机关的指控发现,在胡学凡22笔受贿事实中,最大的一笔竟然高达231万,占受贿总额的一半,而另一笔则在158万元,单单这两笔数额便占据了涉案总额的78%以上。

据指控,1997年5月至2014年3月,胡学凡利用其担任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中共黄山市委副书记、安徽省旅游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安徽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旅游项目发展、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1999年上半年至2014年2月,胡学凡本人或通过其子先后15次在其黄山住所、安徽省旅游局办公室等地收受姚某给予的人民币26.7万元,索取姚某人民币205万元,共计人民币231.7万元。

1997年5月至2014年3月,胡学凡利用其担任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中共黄山市委副书记、安徽省旅游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自己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安徽某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的请托,为该公司电梯销售、旅游地产项目建设、投资收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1999年6月至2013年7月,胡学凡本人或通过其子、其妻先后17次在上海银河宾馆、其安徽省旅游局办公室等地收受丁某给予的人民币33.8609万元、美元0.5万元、价值人民币4.1万元购物卡、价值人民币2万元东芝笔记本电脑一台、代为支付的装修及家电家具费用人民币13.992062万元、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价值人民币97.15万元房产一套、位于黄山市屯溪区的价值人民币2.8374万元套内房屋两间(10.92㎡),共计折合人民币158.078762万元。

被控妻儿老小齐上阵助敛财

通过公诉机关的指控,记者发现,在胡学凡被控的受贿事实中,很多起都离不开其家人的名字。在这其中,有其妻子,也有其儿子,甚至还有其儿媳妇参与其中的指控。

其中,2003年6月至2014年3月,胡学凡接受黄山某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土地规划审批、茶博园项目规划及旅游商品评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4年12月至2012年1月,胡学凡本人或通过其子、其妻先后7次在黄山高尔夫大酒店、上海国际会展中心酒店等地收受崔某给予的人民币4万元、美元0.3万元、日元30万元,通过明显低于市场价交易方式,收受崔某给予的6.066168万元购房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4.473888万元。

除了审批上的事,胡学凡似乎对人事变动方面也有着巨大的热情。2009年上半年至2014年3月,胡学凡接受黄山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沙某的请托,为其丈夫职务提拔、公司旅行社评级、办理赴台旅游资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9年端午节至2014年春节,胡学凡本人或通过其子、其妻先后13次在其合肥住所等地收受沙某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价值人民币3.8万元购物卡、价值人民币0.8万元充值卡、价值人民币1.55万元金条1根,共计折合人民币11.15万元。

2003年7月至2014年3月,胡学凡利用其担任中共黄山市委副书记、安徽省旅游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黄山某医院法定代表人徐某的请托,为该医院发展以及徐某朋友戴某“水墨汀溪”景区申请4A级景区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7年春节至2014年春节,胡学凡通过其子、其儿媳先后4次在其黄山住所等地收受徐某给予的人民币3.2万元。

庭审激辩持续到深夜

22日的庭审因为之前数轮休庭,气氛变得格外沉重,辩护人与公诉人之家的交锋也尤为激烈。此种氛围在庭审之初便显现出来,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胡学凡表示控方起诉书内容与事实不符,在办案部门审讯过程中,其因为精神压力大出现混乱,过度抹黑了自己,希望法院审理查明,并逐一解说22笔涉案款项由来。

陈述过程中,胡学凡两度情绪失控痛哭流涕。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因为案情重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仔细听取了各方的辩论观点。案件的审理从上午开始至下午2时,整个过程中,法庭仅仅休庭了半个小时。

因为单笔指控数额的巨大,在下午17点左右的时候,法庭依旧在针对第一笔231万元的受贿款展开调查和辩论。而此时,夜幕已经降临。随着庭审的继续,参加旁听的人员也在逐渐减少。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进行举证质证,因证据较多,庭审持续进度缓慢。直至晚上21点左右,法庭的审理依旧在进行,最终,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23日上午继续审理该案。

记者 雷强 王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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