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模精神耀警营】 杨波:守卫正义的“法制先锋”

杨波,男,汉族,1991年9月17日生,现年30岁,法律硕士,二级警司。2017年1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同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大荔县公安局下寨派出所、大荔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荔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等单位工作,现为大荔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三级警长。2018年至今,获大荔县公安局“个人嘉奖”四次,“先进个人”一次。

【英模精神耀警营】 杨波:守卫正义的“法制先锋”

对党忠诚,素质过硬

杨波同志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提高自身政治素养放在首位。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该同志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及内涵,做到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在党中央组织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该同志始终坚持学政策、学理论,认真记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质。该同志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性原则,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政治上的坚定保证对公安事业的无比忠诚,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英模精神耀警营】 杨波:守卫正义的“法制先锋”

敢于承担,能力突出

杨波同志爱岗敬业、积极拼搏、刻苦钻研、勇挑重担,始终以蓬勃的激情和强烈的责任心投入工作。刚参加工作时,该同志被分配至大荔县公安局下寨派出所,派出所驻地有大荔县“南大门”之称,为三县交界处,治安状况复杂,警情多,案子多。该同志主动要求成为下寨镇8个行政村的责任区民警,承担起维护辖区4万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在“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期间,该同志走遍全镇16个村落的近万条巷道,精准绘制地图,确保采集坐标精准无误。在2018年4月渭南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学习观摩会中,该同志身先士卒,主动承担起大荔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暨物证管理中心的讲解任务,确保大会的圆满成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该同志抽调至大荔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线索多、人手缺的情况,该同志充分发扬青年人能拼能干的精神,放弃休息,以局为家,连续工作百余天,撰写了140余份近70万字的查结报告,及时高效地查结了中、省、市、县交办的任务。

【英模精神耀警营】 杨波:守卫正义的“法制先锋”

勤于学习,业务精通

杨波同志在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刑事案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夯实法律基础,提高审核监督能力。在学习过程中,该同志记写大量学习笔记,进一步丰富理论体系和知识结构。同时结合公安侦查工作实际,与同事分享办案心得体会,充分将实践与经验结合起来,有力地服务基层办案。四年来,参与办理了“2018特大系列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部督“特大网络组织卖淫案”、“朱某等人系列破坏电力设备案”等近百起重特大刑事案件。该同志法律功底扎实,在校期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工作后勤于学习,取得了公职律师的执业资格。该同志在法制监督岗位上作风严谨、审慎细致。对案件严格把关,审阅刑事案卷材料两万余份。该同志审核把关的刑事案件定性准确,复议复核的案件无一被撤销。该同志良好的业务素质,受到了领导和办案人员的一致好评。

恪尽职守,作风严谨

杨波同志为人低调、谦和、朴实。在严守纪律上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不断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在工作中,一直严格执行公职人员的各项禁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认真遵守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经常不断地反思自己,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把纪律、法律逐渐转变成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转变为内在的自觉。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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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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