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为云南国税依法行政护航

公职律师,顾名思义,既是国家公职人员,又具有律师从业资格。近年来,云南省国税局集聚工作智慧、整合法律人才资源,大力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税务公职律师既懂法律专业又熟悉税收知识的优势,通过辅助领导决策、处理涉税法律事务、维护税法尊严和保护纳税人权益,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日渐成为国税部门依法治税坚强盾牌。

“云南省国税局自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以来,公职律师数量已从2014年的71人扩大到目前的106人,人数占全省公职律师的一半以上,这些公职律师都是取得法律从业资格的国税在职人员,广泛分布在省市县各级国税机关的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和行政管理等不同岗位,” 云南省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唐明山说。

2014年7月,“本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随着昆明市某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庄严宣布,作为公职律师参与诉讼的云南省国税局工作人员杨盛秋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是国税公职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成功出庭应诉的云南省国税局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并取得胜诉。

据了解,云南省公职律师办公室同时担任省局法律顾问组。2016云南国税公职律师共办理业务2345件,其中法律咨询1743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188件、起草审查本单位合同(协议)139件,还参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制度规范建设、重大事项决策论证、行政诉讼和法律援助等涉税法律事务,在全面推进营改增涉税事务处理等相关工作中积极发挥顾问和参谋作用,成效显著。

刘雯是玉溪市元江县国税局干部,同时具备公务员、公职律师、人民陪审员的三重身份,“能够成为税务系统的一名公职律师,用法制的思维引领工作,在税收管理和执法中传承和弘扬税法精神,觉得很有意义,也很有帮助”,在谈到三年来的担任人民陪审员历程中,他坦言,“陪审工作对自己的影响可以用‘受益匪浅’四个字概括,每一次庭审都是学习和实践的机会,让自己深刻体会法律的庄严和作为法律工作者的使命,工作之余经常思考如何将法律实务与本职工作更好结合在一起,相互促进。”三年来,刘雯立足岗位,发挥特长,共计参与调查、核实、开庭审理28起刑事诉讼案件,1起调解纠纷案件,积极参与和协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发挥着税务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据悉,通过四年的辛勤努力,云南国税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省12个州市国税局已陆续建立起公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组,公职律师逐步成长为各级国税机关的岗位领导或骨干。目前,已有42人成为州市局、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占云南国税现有在册公职律师人数的40%;49人成为州市国税系统法律顾问,占云南国税现有在册公职律师人数的46%,在推动国税系统依法治税的道路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题中之义,是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形势要求,公职律师要充分发挥促进国税机关行政管理法治化、行政决策科学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案件审理专业化的作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加强权力公开、制约和规范运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便利纳税人、规范税务人,为带动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水平集聚重要力量,为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税收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在今年8月份举办的滇藏两省国税系统公职律师培训班上,云南省国税局副局长刘卫民说。(完)(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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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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