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检察院:利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实现全省首例跨省异地阅卷,全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智慧检务功能,近日,在海林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沟通协调上级院,利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实现全省首例跨省异地阅卷。

海林市检察院:利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实现全省首例跨省异地阅卷,全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11月初,该院综合业务部门接到辖区律师的求助,反映其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已经进入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到案件承办机关吉林省汪清县检察院查阅案件卷宗,诉讼期限已临近,针对这一情况,为保证律师执业权利,综合业务部门请示领导后,并及时向牡丹江市院请示汇报,在牡丹江市院的重视下,逐级请示省检察院并经最高检同意,开通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内的跨省异地阅卷线路。在对律师的代理材料和执业资质审查上,综合业务部门又同吉林省汪清县院沟通协调,就审核材料的安全、便捷传输方式等问题达成一致,决定由海林市检察院代为审查律师的阅卷材料和执业资质,并将审查材料的扫描件和纸质件分别通过机要通道和内网邮箱加密后发送到案件承办机关吉林省汪清县院。吉林省汪清县院案管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立即对异地阅卷申请进行处理,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内进行操作并打包发送卷宗,并通过电话告知处理进程。同时,在电子卷宗传送过程中涉及到的跨省异地阅卷线路问题,该院综合业务部门协同技术部门逐级向上级院反映后,省检察院和吉林省检察院技术运维人员第一时间开通了跨省异地阅卷线路。

海林市检察院:利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实现全省首例跨省异地阅卷,全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该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力及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家门口”异地阅卷,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执业律师阅卷后,对该院综合业务部门的高质高效检察服务给予高度评价,并送来一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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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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