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钱不还,能不能同时起诉老板?

最近有网友在后台留言:有一个公司欠我的借款快三年了就是不还,找公司的老板,他说这个事儿是公司的事儿,跟他个人没关系,就算是起诉也是公司还钱。问,像我的这种情况可以连公司带老板一起起诉吗?

今天博善律所就根据这位网友的问题对一部分公司的债务问题进行一下解析。

公司欠钱不还,能不能同时起诉老板?

公司欠款,能不能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首先我们需要看公司的性质。一般来说,债务的主体是公司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一般只能起诉公司。如果公司成为了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欠钱不还,能不能同时起诉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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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公司性质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能够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除外)。

但是同样有一些公司,组织机构是比较健全的,拥有法定代表人和多个股东。这种公司,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呢?

我们同样要区分来判断,我们先来看股东,如果股东已经履行完毕其认缴的出资义务,并且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的债务没有个人原因的直接责任的话,由于公司是有限责任形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超出其出资以外的债务和股东无关。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东抽逃出资的,根据该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讲,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因法定代表人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此类情况需要债权人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例如挪用公司财产、将公司财产与自己个人财产混同的情况等等。

还有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公司老板把以个人名义借的钱用在公司经营上的,债权人也是可以要求老板与公司一起还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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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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