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律师》罗槟与戴曦的数次争论,其实是法律正义观念的碰撞

“法律实现正义,正义胜似法律”!

每一个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内心都渴望着正义的到来,法律追求的终极目的也是实现正义;真正的正义是案件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法律的价值追求,也是人们守护自我权益的期望。

在剧中,想必大家都对罗槟与戴曦的几次关于正义的争论印象深刻,甚至引发自我的正义观念反思;现实生活中因为角度的不同,关于正义的认识和理解,每个人其实也是各不相同的,所以才会演化出对同一事件不同方向的正义评价。

《精英律师》展现了男女主角一路的白领范,也发挥了一定程度的普法效果,但是其中最应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这是潜藏在每个人内心的渴望。

每个人都会活在别人的评价与自我评价之中,所以对正义的评判往往有趋同性和冲突性,但对良好的结果都会认为是正义的;对不为道德所容,或者从情理上看,略显残酷的事情处理,即使在程序上是正义的,但大多数人内心也会对这类行为感到可耻,这就是正义观碰撞的结果。

作为助理,戴曦需要无条件的服从罗槟的工作要求,他们共同的职责是服务并忠于当事人,但戴曦却基于自己对正义的理解,进行了违背职业道德帮助章柯的行为,这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只不过顺从了她内心对正义的追求,但这是真正的正义吗?

其实这就是不同人的法律正义观念存在冲突的体现,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思考面,会得出关于正义不同的理解,下面我们结合剧情的细节,一起谈谈法律正义。

《精英律师》罗槟与戴曦的数次争论,其实是法律正义观念的碰撞

01

戴曦在警示章柯的过程中,被章柯眼中的绝望和委屈所打动而私下帮助其规避竞业风险,实际上是违背正义的行为

在剧中,戴曦和罗槟受郑凯旋委托去见章柯,目的是提醒章柯曾经签了竞业协议,需要在两年内不得从事之前的行业,以免对郑凯旋产生竞争并损害他的预期利益;这是法律关于同业禁止的规定,罗槟也是想利用这点劝说章柯回到郑凯旋的公司继续上班。

他们在劝说无果离开时,戴曦看到章柯的眼神特别绝望,于心不忍,便与罗槟产生争执,并在罗槟气得丢下她自行离开后,还私下折返回去帮助章柯,告知他通过亲人来担当法人代表的形式规避竞业风险,在她看来她是守护正义的。

其实,这恰恰是她不正义的体现;戴曦和罗槟是一个团队,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而且是基于法律的要求履行代理义务,戴曦却帮助对方当事人规避风险,这样的的行为看似维护了实体正义,其实恰恰是违背自己当事人利益,侵犯正义的体现。

这样做,一没有职业道德,二给委托人造成了损失,其行为是不正义的,是对委托人的侵权行为;如果要维护一个正义而损害另一个正义,那么这个行为还会是正义的吗?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秩序和权益,郑凯旋和章柯之间有竞业协议,而且签署时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双方都应遵守协议的要求,而章柯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离职,都需要双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否则一方的违约行为就是对另一方的侵权,对契约自由的破坏,如果支持了失约一方,那么法律还如何维护秩序和守护正义呢?

戴曦私下帮助行为看似仁义之举,其实这是我们朴素正义观的体现,郑凯旋不重用章柯,导致他没有自我价值的实现而离职谋生创业,但却又受到竞业的限制,这时有人帮助他规避了风险理应是正义的举动,这是多数人心中将情理融入法理后的正义要求。但简单的将情理上升到法理的层面,是片面的评价,会损害法律的威严和统一,是不符合法律正义的。

《精英律师》罗槟与戴曦的数次争论,其实是法律正义观念的碰撞

02

罗槟和戴曦帮助任晓年公司裁员时,拒不执行裁员合理病假期间内员工的行为,其实是法律正义与朴素正义统一的结果

罗槟做了任晓年公司的法律顾问,戴曦还有所异议,认为律师不能为钱服务,而应为正义服务,为良知服务。

但是在任晓年公司为了并购大裁员时,戴曦认真调查,合理合法的让裁员名单员工都签署了自愿离职协议,进展十分顺利;在结束的时候,任晓年额外提出还要辞退一名员工吴军,吴军不仅是任晓年的好兄弟还是公司的元老,但现在因重病住院,如果裁员将会深陷泥淖。

戴曦有理有据的为吴军打抱不平,罗槟没有理会任晓年的震怒,也没有制止和反驳戴曦,而是支持了戴曦的举动,表面来看罗槟是在维护戴曦,其实他维护的是法律正义,为什么呢?

根据法律规定,患病职工在规定的病假期间享有受劳动法保护的休假权利,如果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罗槟维护戴曦的行为既是对助理的支持,又是对法律的正义的坚持。

只不过这一环节,法律的正义要求与大众的朴素正义观是不谋而合的,这样的做法既是合法又是合乎情理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通常情况下都是符合民众对正义朴素要求的。

律师代理案件时,虽然要忠于当事人,竭尽全力为当事人谋求最大利益,但是要在合法范围内行事;即使委托人提出了工作要求,假如是违法的,那么代理人自然有拒绝的权利和义务,这才是践行法律正义的具体实践。

《精英律师》罗槟与戴曦的数次争论,其实是法律正义观念的碰撞

03

人与人之间的正义观念为什么会不尽相同,还会引起截然相反的冲突呢?

其实我们每个人对案件的评价不可能做到完全客观,关于正义与否的评价往往是基于自己的认知和好恶感觉来进行的,所以才会让我们的正义观念不尽相同,因此引起碰撞和争执。

就像剧中罗槟认为尽职尽责的维护当事的利益是正义的要求,如果自己没有履行好代理职责就是失职,如果给当事的利益造成损失就是对当事人的不公平;而戴曦却认为人不能只为钱服务,需要有自己的是非好善的评价,所以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正义。

其实戴曦说的为钱服务也是错误的,罗槟在守护的是律师作为代理人的职业道德,是自己利用法律从事服务的契约精神,这种精神和对合约的严格遵守,其实才是对法律最好的维护,才是对正义的真正追求。

而且,通常情况下我们能看到的正义是程序正义,而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专业性,尽职性,其实就是对程序正义的坚守和体现,这样往往能换来真正的结果正义。

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活动规则和规范,不同的认识为理解就会引起观念的碰撞和观点的冲突;但法律都是平等的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的,特别是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即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活动自由,又要对违反合约的行为及时进行规制,目的就是创造一个人人守法,具有契约意识的环境,这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也是正义的。

《精英律师》罗槟与戴曦的数次争论,其实是法律正义观念的碰撞

04

真正的法治是看得见的正义与看不见的正义相互融合,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统一选择的结果

法律上的正义,通常有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之分,而程序正义又可以称为看得见的正义,程序正义是保障实体正义得以实现的基础。

在生活中,人们往往会更倾向于追逐于结果正义的实现,这是人性至善的体现;但如果忽略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其实是对正义的间接伤害。

而且正义在法治中的体现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统一选择的结果,所以看待问题就要尽量客观、全面;同时要放下个人在道德上的好恶,真正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去体会程序正义之美,才能实现实体正义之好。

比如,一个人切了蛋糕后,如果自己先拿了一份,尽管自己拿的是最少的,也有可能引起后拿者内心关于不公正的评判,这就是程序正义的价值,需要一步步的明示给别人,让大家看得见它的过程,从而消除对不公正的怀疑。

法治的价值之一就是正义的实现,如果能让看得见的正义与看不见的正义相互融合,那么统一选择后的正义就是民众所迫切希望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共举共进才是对法律价值的守护和公正的实现。

《精英律师》罗槟与戴曦的数次争论,其实是法律正义观念的碰撞

结语

关于正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话要说!

在罗槟的调教下,戴曦逐步成长为一个正直、理性的热血律师,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机灵的头脑来解决许多棘手的问题,在剧中许多情节是通过非诉的形式解决掉麻烦,其实这也是正义的践行。

如果能通过柔和的调解或者和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这样当事双方更能接受结果,更容易让每一个当事人都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起到较好的息事宁人,也是真正的正义之举。

但在法治时代,在以人为本的要求下,法律着重保护守法之人的权益,而且法理是吸引情理升华的结果,所以在法律正义观念产生碰撞后,都会有一个融合点,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打开视角,站得客观,公正评价,便能找到正义感的真正存在价值。

不管正义的观念如何碰撞,但是本质是共同追逐正义的需求;所以,如果能在碰撞中产生正义的火花,引起对正义的深层次思考,不如让正义的碰撞来得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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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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